公 示
大自然(高)公字[2022]5号
依据土地管理法,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原出让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位于大连高新区凌水街道庙岭村、红凌路西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2165.4平方米。同时注销上述企业持有的高新园区国用(2014)第0502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
联系电话:84798575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园区分局
公 示
大自然(高)公字[2022]5号
依据土地管理法,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原出让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位于大连高新区凌水街道庙岭村、红凌路西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2165.4平方米。同时注销上述企业持有的高新园区国用(2014)第0502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
联系电话:84798575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园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