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管函〔2022〕37号 签发人:薛雁翔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关于农村集体主干道路变为城区公共道路给予补偿问题的建议》(第209号)答复
尊敬的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体主干道路变为城区公共道路给予补偿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接到提案后,区自然资源局迅速组织研究落实,认为您提出的农村集体主干道路变为城区公共道路给予补偿问题的相关建议,针对性强,我区高度重视,建议参照集体土地征地流程予以解决。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考虑村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问题。对已确定纳入城区公共道路部分,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对占用村集体土地部分予以补偿。
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市建设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收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抄 送: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周守毅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84793624
张志军 办公室行政事务科科长 84794918
大高管函〔2022〕37号 签发人:薛雁翔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关于农村集体主干道路变为城区公共道路给予补偿问题的建议》(第209号)答复
尊敬的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体主干道路变为城区公共道路给予补偿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接到提案后,区自然资源局迅速组织研究落实,认为您提出的农村集体主干道路变为城区公共道路给予补偿问题的相关建议,针对性强,我区高度重视,建议参照集体土地征地流程予以解决。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考虑村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问题。对已确定纳入城区公共道路部分,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对占用村集体土地部分予以补偿。
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市建设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收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抄 送: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周守毅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84793624
张志军 办公室行政事务科科长 8479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