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9月份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规范运行检查情况。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依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园区门户网站开设的8个栏目和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各栏目信息更新频次和栏目规范情况,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合格率100%。
(二)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检查情况。党群工作部牵头重点对各单位落实信息发布政审工作进行了抽查。办公室牵头,组织园区门户网站6个信息发布终审单位和4个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进行了保密审查和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情况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未经履行审查手续擅自发布政务信息的问题。
(三)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保障情况。9月份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3条。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是:凌水街道办事处(7条)、营商环境建设局(6条)、龙王塘街道办事处(5条)、社会管理局(4条)、自然资源局(4条)、教育文体卫生局(4条)。4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务信息105条,其中“大连高新营商”微信公众号更新87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单位在园区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务信息数量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国庆假期及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园区门户网站各栏目保障单位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履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二)要严格落实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国庆假期及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营商环境建设局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保证具有应急处置能力的人员24小时在线值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持续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确保政务新媒体“应管尽管”。
(三)要继续加大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各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政务信息保障工作,各信息保障单位每月在园区门户网站分管栏目发布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不超过两周至少发布1条政务信息。同时要注重政务信息质量,加强内容审核校对,杜绝文字错漏等问题发生。
大连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各街道、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9月份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规范运行检查情况。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依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园区门户网站开设的8个栏目和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各栏目信息更新频次和栏目规范情况,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合格率100%。
(二)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检查情况。党群工作部牵头重点对各单位落实信息发布政审工作进行了抽查。办公室牵头,组织园区门户网站6个信息发布终审单位和4个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进行了保密审查和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情况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未经履行审查手续擅自发布政务信息的问题。
(三)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保障情况。9月份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3条。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是:凌水街道办事处(7条)、营商环境建设局(6条)、龙王塘街道办事处(5条)、社会管理局(4条)、自然资源局(4条)、教育文体卫生局(4条)。4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务信息105条,其中“大连高新营商”微信公众号更新87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单位在园区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务信息数量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国庆假期及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园区门户网站各栏目保障单位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履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二)要严格落实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国庆假期及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营商环境建设局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保证具有应急处置能力的人员24小时在线值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持续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确保政务新媒体“应管尽管”。
(三)要继续加大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各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政务信息保障工作,各信息保障单位每月在园区门户网站分管栏目发布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不超过两周至少发布1条政务信息。同时要注重政务信息质量,加强内容审核校对,杜绝文字错漏等问题发生。
大连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