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对下列宗地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大华集团大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大连高新园区庙岭村红凌路大华锦绣华城项目F2区,实际计容建筑面积由47652平方米调整为48743.51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2405731.71元。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027-1
联系电话:0411-84798575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对下列宗地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大华集团大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大连高新园区庙岭村红凌路大华锦绣华城项目F2区,实际计容建筑面积由47652平方米调整为48743.51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2405731.71元。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027-1
联系电话:0411-84798575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