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我局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7个征地批件供地后剩余边角地划拨给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258平方米。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电话:0411-84798575
大连高新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我局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7个征地批件供地后剩余边角地划拨给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258平方米。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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