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11月份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规范运行检查情况。营商环境建设局大数据中心牵头,依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园区门户网站开设的8个栏目和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各栏目信息更新频次和栏目规范情况,检查总体情况较好。
(二)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检查情况。党群工作部牵头重点对各单位落实信息发布政审工作进行了抽查。办公室牵头,组织园区门户网站7个信息发布终审单位和4个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进行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情况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未经履行审查手续擅自发布政务信息的问题。
(三)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保障情况。11月份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1条,绝大多数栏目能保证三个月内更新,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是:经济发展局(8条)、社会管理局(8条)、自然资源局(7条)、龙王塘街道办事处(6条)、市场监管局(5条)、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4条)、应急管理局(4条)、营商环境建设局(4条)、创业创新创投服务中心(4条)。4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务信息128条,其中“大连高新营商”微信公众号更新104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评估工作检查标准,落实好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部署的各项迎检任务,争取好的评估成绩。
(二)严格落实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园区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保障单位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政审制度,切实防止出现文字错漏和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同时要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对分管保障的栏目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大连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11月份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规范运行检查情况。营商环境建设局大数据中心牵头,依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园区门户网站开设的8个栏目和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各栏目信息更新频次和栏目规范情况,检查总体情况较好。
(二)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检查情况。党群工作部牵头重点对各单位落实信息发布政审工作进行了抽查。办公室牵头,组织园区门户网站7个信息发布终审单位和4个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进行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情况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未经履行审查手续擅自发布政务信息的问题。
(三)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保障情况。11月份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1条,绝大多数栏目能保证三个月内更新,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是:经济发展局(8条)、社会管理局(8条)、自然资源局(7条)、龙王塘街道办事处(6条)、市场监管局(5条)、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4条)、应急管理局(4条)、营商环境建设局(4条)、创业创新创投服务中心(4条)。4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务信息128条,其中“大连高新营商”微信公众号更新104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评估工作检查标准,落实好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部署的各项迎检任务,争取好的评估成绩。
(二)严格落实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园区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保障单位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政审制度,切实防止出现文字错漏和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同时要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对分管保障的栏目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大连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