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大委发〔2015〕34号)、《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有关规定,将对我区已享受薪酬补贴且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开展2022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是否继续享受补贴的依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0日。
二、考核对象
已享受薪酬补贴且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包括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紧缺人才一年来履职尽责、发挥骨干人才作用情况;是否离职离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四、考核程序
1.单位考核。高新区各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2022年度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不合格书面说明,并提供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工作业绩不满足等佐证材料。
2.地区审核。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审核通过的考核表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月14日17点前报送市人社局。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411-84754706
地址:大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街1号)3楼E厅12号窗口
附件:1. 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考核人员名单.xlsx
大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2月30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大委发〔2015〕34号)、《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有关规定,将对我区已享受薪酬补贴且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开展2022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是否继续享受补贴的依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0日。
二、考核对象
已享受薪酬补贴且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包括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紧缺人才一年来履职尽责、发挥骨干人才作用情况;是否离职离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四、考核程序
1.单位考核。高新区各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2022年度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不合格书面说明,并提供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工作业绩不满足等佐证材料。
2.地区审核。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审核通过的考核表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月14日17点前报送市人社局。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411-84754706
地址:大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街1号)3楼E厅12号窗口
附件:1. 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考核人员名单.xlsx
大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