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月份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园区门户网站开设的8个栏目和4个政务新媒体检查总体情况较好,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审、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现未经履行审查手续擅自发布政务信息的问题。
(二)政务公开有关栏目整改情况。根据国办第三方评估指标和省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本月对领导信息、处罚强制、机构职能等栏目进行更新调整,对年报进行规范修改,各机关部门反应迅速、积极配合,及时完成整改工作,表现出了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感。
(三)政务信息发布情况。2月份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0条,大多数栏目能保证三个月内更新。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是:财政金融局(69条)、卫生健康局(18条)、党群工作部(11条)、经济发展局(6条)、教育文体局(6条)、科技创新局(5条)。4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务信息142条,其中“大连高新营商”微信公众号更新88条。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单位政务信息发布较少或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两会”期间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园区门户网站各栏目保障单位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履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为“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二)继续做好迎接国办公开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转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通知》,依据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进行进一步自查,落实省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务公开办整改要求,争取在第三方评估检查中获得好成绩。
(三)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大连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月份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园区门户网站开设的8个栏目和4个政务新媒体检查总体情况较好,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审、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现未经履行审查手续擅自发布政务信息的问题。
(二)政务公开有关栏目整改情况。根据国办第三方评估指标和省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本月对领导信息、处罚强制、机构职能等栏目进行更新调整,对年报进行规范修改,各机关部门反应迅速、积极配合,及时完成整改工作,表现出了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感。
(三)政务信息发布情况。2月份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0条,大多数栏目能保证三个月内更新。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是:财政金融局(69条)、卫生健康局(18条)、党群工作部(11条)、经济发展局(6条)、教育文体局(6条)、科技创新局(5条)。4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务信息142条,其中“大连高新营商”微信公众号更新88条。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单位政务信息发布较少或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两会”期间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园区门户网站各栏目保障单位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履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为“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二)继续做好迎接国办公开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转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通知》,依据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进行进一步自查,落实省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务公开办整改要求,争取在第三方评估检查中获得好成绩。
(三)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大连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