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人才服务中心
(了解该部门)|发布时间:2023-04-26 09:49:13| 浏览次数 4786次
园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连工匠”选树活动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9〕1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大连工匠”选树工作的通知》(大人社〔2023〕53号)精神,深入实施“大连工匠”培养工程,扎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选树推荐和审核工作,切实把德才兼备、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业内认可、社会认同的“大连工匠”选树出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预留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