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创新,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征集2023年大连市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年大连市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高新区内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市场主体。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共性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3年以上,经营状态良好;
2.申报单位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明确的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制度建设与人员配备健全,并建立持续创新机制,研发和知识产权投入良好;
3.申报单位信用良好,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4.曾获得专利奖项目及专利产业化试点示范单位依托项目不重复资助;
5.申报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二)项目基本条件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2020年1月1日后授予的有效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在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和关键产品上的自主知识产权;
2.2020年1月1日后获得的驰名商标;
3.2020年1月1日后注册的新领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4.2020年1月1日后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申报书》;
2.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3.知识产权法律状态证明材料;
4.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专利项目提供专利授权公告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
6.知识产权规划、管理制度等文件复印件;
7.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学历、职称/资格、荣誉证书复印件;
8.申报单位荣获各类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获奖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贯标证书复印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证明;依托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等);
9.知识产权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效益证明材料
1.2020年1月1日以来,实施知识产权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情况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产品销售合同、发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
2.项目实施单位应用证明(格式自定);
3.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量、环保及特种设备等项目,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报市知识产权局(高校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主体通过大连市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申报路径见附件2。
(三)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信用查询和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年度预算择优拟定知识产权创新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报主体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2023年6月21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同意后,2023年6月26日前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56553892@qq.com。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许来庆
联系方式:0411-84312999-1638
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房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联系电话:0411-83891683
地址:高新区黄浦路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三期73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5月12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创新,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征集2023年大连市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年大连市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高新区内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市场主体。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共性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3年以上,经营状态良好;
2.申报单位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明确的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制度建设与人员配备健全,并建立持续创新机制,研发和知识产权投入良好;
3.申报单位信用良好,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4.曾获得专利奖项目及专利产业化试点示范单位依托项目不重复资助;
5.申报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二)项目基本条件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2020年1月1日后授予的有效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在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和关键产品上的自主知识产权;
2.2020年1月1日后获得的驰名商标;
3.2020年1月1日后注册的新领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4.2020年1月1日后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申报书》;
2.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3.知识产权法律状态证明材料;
4.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专利项目提供专利授权公告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
6.知识产权规划、管理制度等文件复印件;
7.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学历、职称/资格、荣誉证书复印件;
8.申报单位荣获各类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获奖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贯标证书复印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证明;依托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等);
9.知识产权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效益证明材料
1.2020年1月1日以来,实施知识产权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情况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产品销售合同、发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
2.项目实施单位应用证明(格式自定);
3.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量、环保及特种设备等项目,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创新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报市知识产权局(高校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主体通过大连市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申报路径见附件2。
(三)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信用查询和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年度预算择优拟定知识产权创新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报主体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2023年6月21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同意后,2023年6月26日前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56553892@qq.com。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许来庆
联系方式:0411-84312999-1638
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房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玮
联系电话:0411-83891683
地址:高新区黄浦路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三期73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