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执行-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部要求
收入:分区划将汇总系统中总会计核算收入与预算执行月报收入分“款级”对比,设定1%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占比打分。同时,全市的财政总会计核算收入合计与月报收入合计数偏离度绝对值大于等于0.1%不得分。
支出:分区划将汇总系统中总会计核算支出与预算执行月报支出分“类级”对比,设定1%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占比打分。同时,全市的财政总会计核算支出合计与月报支出合计数偏离度绝对值大于等于0.1%不得分。
库款:分区划将汇总系统总会计核算库款余额与库款月报库款余额数进行对比,设定1%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打分。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县区、乡镇记账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一体化数据与已上报财政部月报产生偏离。收入普兰店无效,支出旅顺、长海、庄河无效。
部分县区、乡镇记账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一体化数据与已上报财政部库款月报产生偏离。
(三)具体要求(一体化账务数据务必要与上报财政部月报数据保持一致)
1.月报数据以一体化账务数据为准进行上报,每月2日前,各县区务必保证一体化系统中收支数据与上报月报分科目保持一致)。市局需要在各乡镇、县区数据准确前提下,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完成数据确认。数据确认后,财政部汇总系统中涉及月报中的收支数据将不再更新。
2.库款月报以一体化账务数据为准进行上报,一体化中库款余额=期初数+发生数。因该指标不需要人工确认,系统动态计算,如果对一体化账务数据进行调整,会影响到库款余额。要求库款月报与一体化账务数据保持一致后,不允许对上月账务进行调整,待财政部考核时点后(每月时间不确定,1月份考核时点为2月14日)再调账。
二、预算执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一)财政部要求
分区划将汇总系统中直达资金项目转移支付执行进度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支出进度进行对比,设定5%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打分。(目前纳入考核范围的直达资金为共同事权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县区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转移支付编制了预估指标,待正式指标下达后,再在一体化系统中进行预算核销。但汇总系统中,县区预估指标分解形成的可执行指标无法挂接正式指标,导致原预估指标形成的支出无法衔接正式指标,影响财政部汇总系统中部分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
2.部分县区未及时接收上级转移支付,存在部分中央资金指标手工录入,又未及时将手工录入指标挂接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情况(如西岗、甘井子优抚对象补助)。部分县区存在将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和本级配套资金打捆情况,导致汇总系统中已分配中央转移支付金额比中央下达金额大。
3.部分县区指标和支付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不够及时。导致一体化系统支出进度高于直达监控系统(如西岗优抚对象医疗、高新基本公共卫生、金普优抚对象补助、瓦房店学生资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等)。
4.部分县区指标和支付数据未通过接口导入直达监控系统,采取手工录入方式。导致数据不够准确,与一体化系统无法衔接。
(三)具体要求(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导入及时、准确,与一体化系统保持一致)
1.要通过接口方式,按照T+3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将一体化指标、支付数据导入到直达监控系统。特别是每个月财政部通知的直达监控系统考核时点,要确保将该月支出全部导入,直达系统与一体化系统的支出进度要保持一致。每月4日前,各县区务必保证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分项目支出进度与一体化系统保持一致。市局需要在各县区数据准确前提下,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数据确认。(接口问题可咨询直达资金系统运维人员)
2.及时接收上级转移支付,做好项目挂接。将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单独发文,金额要与上级分配一致。(有问题可咨询市局预算处林琳)
3.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转移支付编制了预估指标的县区,要在一体化系统-可执行指标情况表中查询该项目涉及的所有指标信息,按照财政部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分项目导出(指标总金额应与一体化和直达资金系统中上级下达金额一致),2月24日前发市局张龙宇内网邮箱。
4.直达监控系统-资金台账-直达资金-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_分资金表中可查询分项目资金中央下达金额和支出进度,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可执行指标情况表中可查询指标、支付情况(可通过级次:中央级,热点分类:001001001,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三、单位会计核算
(一)财政部要求
分区划从汇总系统中取国库集中支付凭证、预算拨款凭证支出数据与单位会计核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进行对比,设置10%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打分。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预算单位记账(生成凭证)不及时。
(三)具体要求
在财政部考核时点前(一般是10日左右),将上个月支出凭证全部生成会计凭证。
一、预算执行-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部要求
收入:分区划将汇总系统中总会计核算收入与预算执行月报收入分“款级”对比,设定1%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占比打分。同时,全市的财政总会计核算收入合计与月报收入合计数偏离度绝对值大于等于0.1%不得分。
支出:分区划将汇总系统中总会计核算支出与预算执行月报支出分“类级”对比,设定1%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占比打分。同时,全市的财政总会计核算支出合计与月报支出合计数偏离度绝对值大于等于0.1%不得分。
库款:分区划将汇总系统总会计核算库款余额与库款月报库款余额数进行对比,设定1%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打分。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县区、乡镇记账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一体化数据与已上报财政部月报产生偏离。收入普兰店无效,支出旅顺、长海、庄河无效。
部分县区、乡镇记账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一体化数据与已上报财政部库款月报产生偏离。
(三)具体要求(一体化账务数据务必要与上报财政部月报数据保持一致)
1.月报数据以一体化账务数据为准进行上报,每月2日前,各县区务必保证一体化系统中收支数据与上报月报分科目保持一致)。市局需要在各乡镇、县区数据准确前提下,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完成数据确认。数据确认后,财政部汇总系统中涉及月报中的收支数据将不再更新。
2.库款月报以一体化账务数据为准进行上报,一体化中库款余额=期初数+发生数。因该指标不需要人工确认,系统动态计算,如果对一体化账务数据进行调整,会影响到库款余额。要求库款月报与一体化账务数据保持一致后,不允许对上月账务进行调整,待财政部考核时点后(每月时间不确定,1月份考核时点为2月14日)再调账。
二、预算执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一)财政部要求
分区划将汇总系统中直达资金项目转移支付执行进度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支出进度进行对比,设定5%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打分。(目前纳入考核范围的直达资金为共同事权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县区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转移支付编制了预估指标,待正式指标下达后,再在一体化系统中进行预算核销。但汇总系统中,县区预估指标分解形成的可执行指标无法挂接正式指标,导致原预估指标形成的支出无法衔接正式指标,影响财政部汇总系统中部分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
2.部分县区未及时接收上级转移支付,存在部分中央资金指标手工录入,又未及时将手工录入指标挂接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情况(如西岗、甘井子优抚对象补助)。部分县区存在将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和本级配套资金打捆情况,导致汇总系统中已分配中央转移支付金额比中央下达金额大。
3.部分县区指标和支付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不够及时。导致一体化系统支出进度高于直达监控系统(如西岗优抚对象医疗、高新基本公共卫生、金普优抚对象补助、瓦房店学生资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等)。
4.部分县区指标和支付数据未通过接口导入直达监控系统,采取手工录入方式。导致数据不够准确,与一体化系统无法衔接。
(三)具体要求(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导入及时、准确,与一体化系统保持一致)
1.要通过接口方式,按照T+3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将一体化指标、支付数据导入到直达监控系统。特别是每个月财政部通知的直达监控系统考核时点,要确保将该月支出全部导入,直达系统与一体化系统的支出进度要保持一致。每月4日前,各县区务必保证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分项目支出进度与一体化系统保持一致。市局需要在各县区数据准确前提下,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数据确认。(接口问题可咨询直达资金系统运维人员)
2.及时接收上级转移支付,做好项目挂接。将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单独发文,金额要与上级分配一致。(有问题可咨询市局预算处林琳)
3.对中央直达资金项目转移支付编制了预估指标的县区,要在一体化系统-可执行指标情况表中查询该项目涉及的所有指标信息,按照财政部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分项目导出(指标总金额应与一体化和直达资金系统中上级下达金额一致),2月24日前发市局张龙宇内网邮箱。
4.直达监控系统-资金台账-直达资金-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_分资金表中可查询分项目资金中央下达金额和支出进度,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可执行指标情况表中可查询指标、支付情况(可通过级次:中央级,热点分类:001001001,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三、单位会计核算
(一)财政部要求
分区划从汇总系统中取国库集中支付凭证、预算拨款凭证支出数据与单位会计核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进行对比,设置10%偏离度,计算有效区划打分。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预算单位记账(生成凭证)不及时。
(三)具体要求
在财政部考核时点前(一般是10日左右),将上个月支出凭证全部生成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