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大连高新区2023年2月份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指标分配及库款调拨情况
(一)指标分配下达情况
截止2月末,大连高新区共收到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指标11,670.3万元,指标已全部分配下达至各相关预算单位,分配进度为100%。
(二)直达资金主要安排方向
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28.8万元。
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27万元,计划分别下达至高新区4所义务教育学校,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保障了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以及更加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8万元,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家庭。支持了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困难家庭学生在就学过程中发生的生活相关费用;
二、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7,600万元。为了缓解地方因中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降费政策导致的税源不足,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三保”支出项目。大连高新区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已将预算指标全部下达至高新区11所义务教育学校。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5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高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就业补助资金2,018万元,分别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及区党群工作部,用于大连高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益岗社会保险补贴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工作。
五、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3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六、优抚对象补助资金204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56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卫生健康局,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服务制度补助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助。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96万元,安排下达至高新区卫生健康局、凌水地区医院、龙王塘卫生院,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九、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142.6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十、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273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本地区近海渔船改造。
十一、创业担保贴息资金3.9万元,安排下达至区财政金融局,创业担保贴息政策推动扩大区内创业企业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提高了银行和担保机构对创业担保主体的关注度和普惠力度,进一步为区内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三)库款调拨情况
截至2月末,大连高新区未收到调拨直达资金。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止2月末,大连高新区直达资金形成支出1,658.67万元,进度为14.21%。按资金类型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658.67万元,已分配1,658.67万元,形成支出1,658.67万元;暂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该支出数据与预算一体化系统保持一致。
此外,结转2022年直达资金指标暂未形成支出。
(二)目前支出较少、规模小的原因
一、资金使用需遵循循序渐进原则
就业补助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需根据我区受惠群体需求和资金使用单位的计划安排有序支付。
二、未达到资金使用时间节点
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需由我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统计筛选后,分春秋两季分别支付;
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需由我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区残联筛核特殊教育学生资质后,再行支付;
3、计划生育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由中央直达、市配套、区配套三部分组成,一次性发给符合条件的个人。当年的补助资格需要三级审核,高新区按市级单位核定数额进行发放,预计年末前发放完毕。
三、监控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
截止2023年2月末,大连高新区区本级未出台直达资金机制的相关政策制度性文件,全部按上级政策执行。现将大连高新区直达资金部门分工汇报如下:
一、预算科
负责组织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督促协调监控系统的指标录入及分解下达等工作。及时关注监控系统资金支出、惠企利民信息录入的进度,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及时录入信息,提高监控系统数据质量。及时沟通技术人员,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使用便利程度。牵头汇总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及数据,形成文字材料上报。
二、国库科
建立本地直达资金台账,做好对账工作。及时反馈市财政局监控系统预警情况。
三、其他相关业务科室
加强直达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及时将分管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及惠企利民补贴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四、财政服务中心
配合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做好生产系统的直达资金结算及支付数据录入工作。
在此基础上,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做到日日对账。
(二)监控预警处理情况
2023年,大连高新区收到黄灯预警0条,红灯预警1条,已手动整改完毕。
四、支出预测
经汇总统计,预计未来两个月支出进度如下:
预计3月底直达资金累计形成支出2,438.45万元,支出进度为20.89%,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438.45万元。
预计4月底直达资金累计形成支出3,528.45万元,支出进度为30.23%,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528.45万元。
五、大连高新区贯彻落实直达机制成效
大连高新区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合理分配直达资金,强化资金公共属性,确保精准用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从县区财力、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对大连高新区的2023年的经济形成了有力的保障。
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高效、精准、流畅、覆盖面广。得益于在党中央强调增强底线思维的顶层布局的引领下,通过高效的直面基层的特殊转移支付直达机制,纾困和激发了大连高新区本地市场活力的同时,稳定了本地区的经济基本盘。为 “六稳六保”政策的实施起到了坚强的保障作用。
现将大连高新区2023年2月份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指标分配及库款调拨情况
(一)指标分配下达情况
截止2月末,大连高新区共收到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指标11,670.3万元,指标已全部分配下达至各相关预算单位,分配进度为100%。
(二)直达资金主要安排方向
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28.8万元。
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27万元,计划分别下达至高新区4所义务教育学校,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保障了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以及更加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8万元,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家庭。支持了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困难家庭学生在就学过程中发生的生活相关费用;
二、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7,600万元。为了缓解地方因中小微企业增值税减税降费政策导致的税源不足,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三保”支出项目。大连高新区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已将预算指标全部下达至高新区11所义务教育学校。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5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高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就业补助资金2,018万元,分别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及区党群工作部,用于大连高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益岗社会保险补贴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工作。
五、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3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六、优抚对象补助资金204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56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卫生健康局,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服务制度补助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助。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96万元,安排下达至高新区卫生健康局、凌水地区医院、龙王塘卫生院,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九、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142.6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十、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273万元,安排全部下达至区社会管理局,用于本地区近海渔船改造。
十一、创业担保贴息资金3.9万元,安排下达至区财政金融局,创业担保贴息政策推动扩大区内创业企业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提高了银行和担保机构对创业担保主体的关注度和普惠力度,进一步为区内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三)库款调拨情况
截至2月末,大连高新区未收到调拨直达资金。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止2月末,大连高新区直达资金形成支出1,658.67万元,进度为14.21%。按资金类型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658.67万元,已分配1,658.67万元,形成支出1,658.67万元;暂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该支出数据与预算一体化系统保持一致。
此外,结转2022年直达资金指标暂未形成支出。
(二)目前支出较少、规模小的原因
一、资金使用需遵循循序渐进原则
就业补助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需根据我区受惠群体需求和资金使用单位的计划安排有序支付。
二、未达到资金使用时间节点
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需由我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统计筛选后,分春秋两季分别支付;
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需由我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区残联筛核特殊教育学生资质后,再行支付;
3、计划生育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由中央直达、市配套、区配套三部分组成,一次性发给符合条件的个人。当年的补助资格需要三级审核,高新区按市级单位核定数额进行发放,预计年末前发放完毕。
三、监控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
截止2023年2月末,大连高新区区本级未出台直达资金机制的相关政策制度性文件,全部按上级政策执行。现将大连高新区直达资金部门分工汇报如下:
一、预算科
负责组织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督促协调监控系统的指标录入及分解下达等工作。及时关注监控系统资金支出、惠企利民信息录入的进度,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及时录入信息,提高监控系统数据质量。及时沟通技术人员,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使用便利程度。牵头汇总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及数据,形成文字材料上报。
二、国库科
建立本地直达资金台账,做好对账工作。及时反馈市财政局监控系统预警情况。
三、其他相关业务科室
加强直达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及时将分管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及惠企利民补贴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四、财政服务中心
配合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做好生产系统的直达资金结算及支付数据录入工作。
在此基础上,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做到日日对账。
(二)监控预警处理情况
2023年,大连高新区收到黄灯预警0条,红灯预警1条,已手动整改完毕。
四、支出预测
经汇总统计,预计未来两个月支出进度如下:
预计3月底直达资金累计形成支出2,438.45万元,支出进度为20.89%,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438.45万元。
预计4月底直达资金累计形成支出3,528.45万元,支出进度为30.23%,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528.45万元。
五、大连高新区贯彻落实直达机制成效
大连高新区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合理分配直达资金,强化资金公共属性,确保精准用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从县区财力、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对大连高新区的2023年的经济形成了有力的保障。
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高效、精准、流畅、覆盖面广。得益于在党中央强调增强底线思维的顶层布局的引领下,通过高效的直面基层的特殊转移支付直达机制,纾困和激发了大连高新区本地市场活力的同时,稳定了本地区的经济基本盘。为 “六稳六保”政策的实施起到了坚强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