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精神,我区拟开展2023年大连高新区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历年《财富》杂志排行榜)在高新区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
2.企业主营范围符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3.人员符合《大连高新区紧缺人才目录(2020-2021)》要求,税前年薪(2022年7月-2023年6月个人所得税在高新区申报中工资薪金和一次性奖金总额)须在20万元及以上;
4.人才应为申报单位全职员工,与公司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2年7月-2023年6月连续在本地由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由企业统一组织申报,每家企业申报人数按照企业2022年底在职人员总数确定:300人以下,1人;300(含)人-1000人,2人;1000(含)人-5000人,5人;5000人及以上,10人。在职人员总数依据2022年12月份《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结算表》确定。
二、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扫描电子版打包上传至政策兑现平台,网址:https://policysupport.dlhitech.gov.cn/qysbjbfs/(操作流程见附件6),其中《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汇总表》另需提供一份Excel电子版。
1.《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表》(附件1);
2.如企业是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历年《财富》杂志排行榜)或在园区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需提供企业曾入选《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行榜的证明材料(子公司、分支机构需提供和500强企业的关系材料);
3.用人单位2022年12月份的《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结算表》;
4.企业推荐人才的有效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推荐人才比照《大连高新区紧缺人才目录(2020-2021)》中申请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
6.企业推荐人才自参加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保之月起至申报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企业推荐人才2022年7月-2023年6月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企业端)、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汇总表》(附件2);
9.《大连高新区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要出具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具体以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为准。对博士、硕士毕业的申请者学历条件超出岗位明确要求的,将其超出部分的博士、硕士求学经历(按照学制计算)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2.大连高新区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每人仅能获得一次,奖励发放前将核实在职情况,人才若离开推荐企业,停止发放。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7:00
联系电话:0411-84754706
附件1: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表.doc
附件2: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大连高新区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大连高新区紧缺人才目录.pdf
附件6:政策兑现平台用户操作指南.doc
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6日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精神,我区拟开展2023年大连高新区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历年《财富》杂志排行榜)在高新区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
2.企业主营范围符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3.人员符合《大连高新区紧缺人才目录(2020-2021)》要求,税前年薪(2022年7月-2023年6月个人所得税在高新区申报中工资薪金和一次性奖金总额)须在20万元及以上;
4.人才应为申报单位全职员工,与公司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2年7月-2023年6月连续在本地由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由企业统一组织申报,每家企业申报人数按照企业2022年底在职人员总数确定:300人以下,1人;300(含)人-1000人,2人;1000(含)人-5000人,5人;5000人及以上,10人。在职人员总数依据2022年12月份《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结算表》确定。
二、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扫描电子版打包上传至政策兑现平台,网址:https://policysupport.dlhitech.gov.cn/qysbjbfs/(操作流程见附件6),其中《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汇总表》另需提供一份Excel电子版。
1.《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表》(附件1);
2.如企业是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历年《财富》杂志排行榜)或在园区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需提供企业曾入选《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行榜的证明材料(子公司、分支机构需提供和500强企业的关系材料);
3.用人单位2022年12月份的《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结算表》;
4.企业推荐人才的有效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推荐人才比照《大连高新区紧缺人才目录(2020-2021)》中申请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
6.企业推荐人才自参加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保之月起至申报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企业推荐人才2022年7月-2023年6月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企业端)、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汇总表》(附件2);
9.《大连高新区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要出具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具体以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为准。对博士、硕士毕业的申请者学历条件超出岗位明确要求的,将其超出部分的博士、硕士求学经历(按照学制计算)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2.大连高新区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每人仅能获得一次,奖励发放前将核实在职情况,人才若离开推荐企业,停止发放。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7:00
联系电话:0411-84754706
附件1: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表.doc
附件2:产业优秀人才奖励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大连高新区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大连高新区紧缺人才目录.pdf
附件6:政策兑现平台用户操作指南.doc
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