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管函〔2023〕30号 签发人:薛雁翔
市金融发展局:
现就郑长秋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系建设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高新区拥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近年来,高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高新区”,获批科技部“十百千万”专项行动首批实施单位、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培育机构,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高新区首贷中心,建设高新区金融服务平台,不断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快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切实增强金融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建立政银企定期交流机制、加强开展业务合作
一是高新区首贷中心引进5家窗口银行,定期征集企业融资需求名单并向首贷中心窗口银行推送,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交流;二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与4家银行开展合作,定期组织政银企交流,加强政策宣传;三是加强与大连市两家政策性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积极拨付金融机构奖补资金,推动区内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四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1家银行已成功入驻创新积分平台金融超市。
(二)高新区金融工作体系完备
第一,建立了金融工作机构。高新区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设在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科,承担与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在市金融主管部门指导下,高新区与市金融主管部门密切沟通,共同推动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
第二,建立了与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一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高新区与银行、大连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二是创业担保合作,高新区与大连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大连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
第三,建立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撑体系和机制。一是建设高新区首贷中心窗口,及高新区金融服务平台(首贷中心线上平台),整合信贷资源。二是出台支持首次贷款的政策措施,对首贷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后补贴。三是积极发挥创新积分增信作用为企业授信。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 4月 25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尹晓婷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科科员 84820525
大高管函〔2023〕30号 签发人:薛雁翔
市金融发展局:
现就郑长秋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系建设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高新区拥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近年来,高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高新区”,获批科技部“十百千万”专项行动首批实施单位、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培育机构,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高新区首贷中心,建设高新区金融服务平台,不断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快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切实增强金融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建立政银企定期交流机制、加强开展业务合作
一是高新区首贷中心引进5家窗口银行,定期征集企业融资需求名单并向首贷中心窗口银行推送,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交流;二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与4家银行开展合作,定期组织政银企交流,加强政策宣传;三是加强与大连市两家政策性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积极拨付金融机构奖补资金,推动区内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四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1家银行已成功入驻创新积分平台金融超市。
(二)高新区金融工作体系完备
第一,建立了金融工作机构。高新区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设在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科,承担与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在市金融主管部门指导下,高新区与市金融主管部门密切沟通,共同推动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
第二,建立了与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一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高新区与银行、大连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二是创业担保合作,高新区与大连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大连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
第三,建立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撑体系和机制。一是建设高新区首贷中心窗口,及高新区金融服务平台(首贷中心线上平台),整合信贷资源。二是出台支持首次贷款的政策措施,对首贷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后补贴。三是积极发挥创新积分增信作用为企业授信。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 4月 25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尹晓婷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科科员 848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