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管函〔2023〕33号 签发人:薛雁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就易接文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物业乱象的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1.全面统筹物业管理及监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公安、司法行政、建设、规划、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消防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
2.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由属地街道负责,社区协助。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或第三方机构协助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并将属地范围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考核和监督工作列入街道绩效考核范围。
3.建立物业公司“黑名单”制度。由政府部门牵头,对物业公司形成动态评价机制,对于物业公司中人员配备不合格、管理不达标,存在违法行为等现象的企业严格进行信用体系扣分处罚。
4.积极打造“红色物业”。通过推动符合党员人数条件的物业公司建立党组织,培育打造“红色物业”,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物业服务全过程,最大程度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周连刚 高新区住建局房屋管理科科员 84796073
大高管函〔2023〕33号 签发人:薛雁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就易接文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物业乱象的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1.全面统筹物业管理及监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区住建部门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公安、司法行政、建设、规划、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消防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
2.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由属地街道负责,社区协助。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或第三方机构协助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并将属地范围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考核和监督工作列入街道绩效考核范围。
3.建立物业公司“黑名单”制度。由政府部门牵头,对物业公司形成动态评价机制,对于物业公司中人员配备不合格、管理不达标,存在违法行为等现象的企业严格进行信用体系扣分处罚。
4.积极打造“红色物业”。通过推动符合党员人数条件的物业公司建立党组织,培育打造“红色物业”,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物业服务全过程,最大程度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周连刚 高新区住建局房屋管理科科员 8479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