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管函〔2023〕58号 签发人:薛雁翔
尊敬的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大连市高新区办理海域使用证回归村集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针对您的建议,高新区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社会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规条款依次对照研究,并本着龙王塘街道现有海域使用状况的实际,调查清楚现有海域使用存在问题,实事求是依法办理。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1.关于建议管委会依法将海域使用权确定给辖区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我区自2023年2月1日起承担本辖区的海域管理职责,关于龙王塘街道辖区(原始发证机关为大连市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权证期限自2006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4日)海域使用权续期事项,经我区研究现做如下说明: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第一条(一)规定,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海域使用申请人应当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材料。同时该通知第二条(十一)以及《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2007年1月1日)第六条均规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选划的养殖区进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和个人申请养殖用海时不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三个月以上的养殖用海申请,应由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
目前,高新区管辖海域内开放式养殖用海均未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因此我区计划将对辖区内选划的开放式养殖用海开展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成果通过以后,我区将按程序进行开放式养殖用海新建和续期审批手续。
2.关于建议高新区管委会将海域使用权交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以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改革的成果惠及到每一位村民
国家对水域领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您提出的建议待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大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整体用海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后,依法依规确定海域使用权属,规范养殖用海秩序。优先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
3.关于建议将沿海滩涂成为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的重要依托
海域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应该确认该海域是否在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范围的可允许范围内。渔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全区高度出发,待海域使用权属明确批复后,给予准确答复。
感谢您对高新区海洋经济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收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刘朝晖 社管局海洋发展科科长 84791957
张志军 办公室行政事务科科长 84794918
大高管函〔2023〕58号 签发人:薛雁翔
尊敬的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大连市高新区办理海域使用证回归村集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针对您的建议,高新区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社会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规条款依次对照研究,并本着龙王塘街道现有海域使用状况的实际,调查清楚现有海域使用存在问题,实事求是依法办理。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1.关于建议管委会依法将海域使用权确定给辖区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我区自2023年2月1日起承担本辖区的海域管理职责,关于龙王塘街道辖区(原始发证机关为大连市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权证期限自2006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4日)海域使用权续期事项,经我区研究现做如下说明: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第一条(一)规定,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海域使用申请人应当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材料。同时该通知第二条(十一)以及《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2007年1月1日)第六条均规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选划的养殖区进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和个人申请养殖用海时不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三个月以上的养殖用海申请,应由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
目前,高新区管辖海域内开放式养殖用海均未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因此我区计划将对辖区内选划的开放式养殖用海开展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成果通过以后,我区将按程序进行开放式养殖用海新建和续期审批手续。
2.关于建议高新区管委会将海域使用权交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以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改革的成果惠及到每一位村民
国家对水域领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您提出的建议待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大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整体用海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后,依法依规确定海域使用权属,规范养殖用海秩序。优先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
3.关于建议将沿海滩涂成为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的重要依托
海域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应该确认该海域是否在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范围的可允许范围内。渔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全区高度出发,待海域使用权属明确批复后,给予准确答复。
感谢您对高新区海洋经济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收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刘朝晖 社管局海洋发展科科长 84791957
张志军 办公室行政事务科科长 8479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