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了更好的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和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连高新区行政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农村职业教育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等,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三、认定程序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并报请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对拟认定的培训机构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与其签订培训协议。
四、受理机构
大连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五、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受理申请,截止2023年9月11日。
六、申报地点
大连高新区人才港一楼人才会客厅 联系人:任诣 联系方式:39750679
附件4.大连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就业重点群体、新型学徒制、创业)培训认定机构协议书(样本).docx
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0日
园区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了更好的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和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连高新区行政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农村职业教育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等,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三、认定程序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并报请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对拟认定的培训机构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与其签订培训协议。
四、受理机构
大连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五、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受理申请,截止2023年9月11日。
六、申报地点
大连高新区人才港一楼人才会客厅 联系人:任诣 联系方式:39750679
附件4.大连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就业重点群体、新型学徒制、创业)培训认定机构协议书(样本).docx
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