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1月份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有关栏目检查情况。各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审、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现未经履行审查手续擅自发布政务信息的问题。本月按照市政务公开处要求,在园区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并形成《高新区关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开发布《大连高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务信息发布情况。1月份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1条,大多数栏目能保证三个月内更新。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是:卫生健康局(15条)、党群工作部(13条)、社会管理局(8条)、经济发展局(7条)、凌水街道(7条)。3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务信息情况:“大连高新”68条、“大连高新区人才中心”10条、“大连高新区营商”103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日常运维管理。结合春节假期,各单位严格落实读网制度,对分管网站保障内容进行每日浏览、实时浏览,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各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要定期对账号进行排查,查缺补漏,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高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
(二)利用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积极发布政策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三)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大连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近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1月份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有关栏目检查情况。各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审、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现未经履行审查手续擅自发布政务信息的问题。本月按照市政务公开处要求,在园区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并形成《高新区关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开发布《大连高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务信息发布情况。1月份区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1条,大多数栏目能保证三个月内更新。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是:卫生健康局(15条)、党群工作部(13条)、社会管理局(8条)、经济发展局(7条)、凌水街道(7条)。3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务信息情况:“大连高新”68条、“大连高新区人才中心”10条、“大连高新区营商”103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日常运维管理。结合春节假期,各单位严格落实读网制度,对分管网站保障内容进行每日浏览、实时浏览,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各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要定期对账号进行排查,查缺补漏,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高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
(二)利用园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积极发布政策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三)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大连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