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区2023年收到国家“孤儿助学”资金1万元。
二、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规定,对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本科全日制学校、专科学校、高等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硕士研究生给予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一年两个学期,一个学期5000元,按月发放)。
2023年经孤儿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审上报、区市县民政局审核等程序,我区符合条件孤儿1名,经市民政局复合后,发放助学补助资金1万元。
联系人:宿馨月;联系电话:0411-84792002
大连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一、高新区2023年收到国家“孤儿助学”资金1万元。
二、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规定,对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本科全日制学校、专科学校、高等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硕士研究生给予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一年两个学期,一个学期5000元,按月发放)。
2023年经孤儿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审上报、区市县民政局审核等程序,我区符合条件孤儿1名,经市民政局复合后,发放助学补助资金1万元。
联系人:宿馨月;联系电话:0411-84792002
大连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