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海上船艇及涉海渔船渔港综合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游艇、摩托艇、渔船、渔港等采取如下管控措施:(见附件)
高新区关于涉海渔船渔港及海上船艇综合管控的通告.doc
高新区关于涉海渔船渔港及海上船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