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我局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一宗土地划拨给大连祥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庙岭鸡房山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庙岭鸡房山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高新区庙岭村红凌路两侧宗地C区F6地块,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3725.59平方米。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027-2
联系电话:0411-84795862
大连高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我局受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一宗土地划拨给大连祥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庙岭鸡房山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庙岭鸡房山公共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高新区庙岭村红凌路两侧宗地C区F6地块,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3725.59平方米。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管委会1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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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