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根据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大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培育、扶持和规范大连老字号发展,提升大连品牌知名度,现面向园区征集符合大连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大连高新区依法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品牌创立时间3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5年(含)以上;
2.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大连地域文化特征,并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品牌信誉良好;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依法拥有对应的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5.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有较强影响力;
6.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8.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二、参与办法
有意愿申报大连老字号的企业,须向大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需对前述认定条件提供品牌历史、文化传承、商标权利、经营情况、社会评价的证明文件。通过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审核公示后,市商务局向大连老字号企业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授权使用大连老字号标识。
有参与意向的企业请向指定邮箱(dliansh@163.com)发送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大连老字号申报表;
2.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3.相关申报材料;
4.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411-84821216
附件:大连老字号申报书.docx
高新区各企业:
根据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大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培育、扶持和规范大连老字号发展,提升大连品牌知名度,现面向园区征集符合大连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大连高新区依法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品牌创立时间3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5年(含)以上;
2.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大连地域文化特征,并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品牌信誉良好;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依法拥有对应的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5.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有较强影响力;
6.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8.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二、参与办法
有意愿申报大连老字号的企业,须向大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需对前述认定条件提供品牌历史、文化传承、商标权利、经营情况、社会评价的证明文件。通过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审核公示后,市商务局向大连老字号企业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授权使用大连老字号标识。
有参与意向的企业请向指定邮箱(dliansh@163.com)发送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大连老字号申报表;
2.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3.相关申报材料;
4.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411-84821216
附件:大连老字号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