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根据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大连市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手机等3C产品购置、家居厨卫产品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的要求,为充分释放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红利,进一步提振消费,我区征集参与2025年度家电以旧换新、手机等3C产品购置、家居厨卫产品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条件
1. 依法在大连高新区注册从事家电产品、家居厨卫产品、手机等3C产品的销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具备稳定的核销消费补贴能力,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具备因发生退货等情形及时退款和退回补贴资金能力。
3.具备一定的销售规模和销售网络,具备稳定的货源储备,具备独立规范的进销存管理机制,建立清晰完整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台账,销售适用政策范围的产品须具有统一可识别的商品条形码。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方相应授权。
5.具备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6.具备收旧能力,自身或通过合作,能够提供上门收旧服务并将回收物品运输交至正规拆解企业。
7.具备与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机构对接能力,支持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机构提供的支付解决方案。
8.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10.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级有关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活动规范,承诺严格遵守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规则,承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大量囤货。
二、参与办法
1.有意愿参与活动的企业,须向大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提供所需的各类材料,通过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审核后,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范围的商品信息,参与核销活动。
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向指定邮箱(dliansh@163.com)发送以下文件:
1.大连市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5.“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htps://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6.企业门店名录(附件3)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7.商品报备表(附件4);
8.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9.企业2024年1-11月纳税报表;
10.企业参与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
11.企业参与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风险防范方案。
三、申报时限
1.2025年第一次申报(企业向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时间)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截止。
2.全年申报时限为:
(1)每月20日-25日为企业向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时间,每月30日为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向市商务局提交推荐备案时间,每月5日前,公示当月新增企业。
(2)已参与活动的企业新增门店信息申报参照上述时限规定。
(3)每月25日之后,高新区投资促进局不受理新增企业和新增门店申报。
附件:附件1:2025年度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doc
高新区各企业:
根据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大连市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手机等3C产品购置、家居厨卫产品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的要求,为充分释放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红利,进一步提振消费,我区征集参与2025年度家电以旧换新、手机等3C产品购置、家居厨卫产品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条件
1. 依法在大连高新区注册从事家电产品、家居厨卫产品、手机等3C产品的销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具备稳定的核销消费补贴能力,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具备因发生退货等情形及时退款和退回补贴资金能力。
3.具备一定的销售规模和销售网络,具备稳定的货源储备,具备独立规范的进销存管理机制,建立清晰完整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台账,销售适用政策范围的产品须具有统一可识别的商品条形码。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方相应授权。
5.具备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6.具备收旧能力,自身或通过合作,能够提供上门收旧服务并将回收物品运输交至正规拆解企业。
7.具备与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机构对接能力,支持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机构提供的支付解决方案。
8.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10.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级有关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活动规范,承诺严格遵守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规则,承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大量囤货。
二、参与办法
1.有意愿参与活动的企业,须向大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提供所需的各类材料,通过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审核后,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范围的商品信息,参与核销活动。
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向指定邮箱(dliansh@163.com)发送以下文件:
1.大连市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5.“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htps://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6.企业门店名录(附件3)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7.商品报备表(附件4);
8.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9.企业2024年1-11月纳税报表;
10.企业参与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
11.企业参与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风险防范方案。
三、申报时限
1.2025年第一次申报(企业向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时间)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截止。
2.全年申报时限为:
(1)每月20日-25日为企业向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时间,每月30日为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向市商务局提交推荐备案时间,每月5日前,公示当月新增企业。
(2)已参与活动的企业新增门店信息申报参照上述时限规定。
(3)每月25日之后,高新区投资促进局不受理新增企业和新增门店申报。
附件:附件1:2025年度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