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高新园区河口湾游艇港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11日至2月24日(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汇贤园4号)
联系电话:0411-84791957
高新园区河口湾游艇港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管理局
2025年2月11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高新园区河口湾游艇港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11日至2月24日(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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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园区河口湾游艇港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管理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