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大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大委办发[2023]1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解公众对新一轮大连高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
一、项目简述
1.项目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2]65号)、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函》(大自然资便笺〔2025〕51号)的要求,各区市县需开展新一轮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2.评估主体: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二、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2.公众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持何种态度;
3.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是否影响公众的利益;
4.公众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静
联系方式:8482125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稳评单位:辽宁锦业众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11-8807921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邮箱:dl_jinye@126.com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大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大委办发[2023]1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解公众对新一轮大连高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
一、项目简述
1.项目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2]65号)、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函》(大自然资便笺〔2025〕51号)的要求,各区市县需开展新一轮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2.评估主体: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二、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2.公众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持何种态度;
3.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是否影响公众的利益;
4.公众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静
联系方式:8482125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稳评单位:辽宁锦业众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11-8807921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邮箱:dl_jinye@126.com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