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大连高新区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编外户外一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共计划招聘20人。
本次招聘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为编外人员,系劳务派遣人员,需长时间高强度从事户外动态巡视检查,适应外勤,值早、中、晚班或不定时夜班,并参加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
2.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旅顺口区户籍(2025年6月26日及之前取得);
3.年龄为18周岁(含)-35岁(含)(2007年6月26日-1990年6月26日出生,含当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5.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7.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8.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9.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服务意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7.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名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读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大专或大学学历报名);
10.在以往的工作中曾因为违反单位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
11.在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中曾发生过违规违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得招录的人员;
13.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退役军人;
3.具有1年以上执法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1年以上社区、网格工作经验。
注:同等条件下按上述顺序优先录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公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7日00:00至2025年6月29日24:00,报名时间以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如存在多次报名的,以报名时限内发送的最后一次报名邮件为准。逾期报名或补报均视为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82036207 82036206(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报名邮箱: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zhxzzfzx@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码”。
4.报名需提供材料(扫描件):
报名表连同资格初审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及文件名压缩打包后,以附件上传。
(1)《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下载表格填好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手写签名,无本人签字无效)。文件名“1.姓名+报名登记表”,PDF格式,1M以内;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文件名为“2.姓名+身份证”,PDF格式,1M以内,正、反面扫描于一张A4纸;
(3)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文件名为“3.姓名+户口簿”,PDF格式,1M以内;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文件名为“4.姓名+学历学位证”,PDF格式,1M以内;
(5)与报名上传的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历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学历的相关材料:文件名为“5.姓名+学信网认证”,PDF格式,1M以内;
(6)本人2寸白底近期免冠无修证件照:文件名为“6.姓名+证件照”,jpg格式;
(7)本人无犯罪证明:文件名为“7.姓名+无犯罪证明”,PDF格式,1M以内;
(8)综合评价证明材料:中共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所在社区或单位党组织证明材料,或2025年6月份本人党费缴费证明,选其中之一即可);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如退伍证或转业证;C2以上驾驶证(含正页和副页);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社区、网格工作的工作证明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荣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扫描件等;证书职称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文件名为“8.姓名+综合评价材料”,PDF格式,20M以内;
(9)其他能证明履历或综合评价的证明材料:文件名为“9.姓名+其他证明”,PDF格式,5M以内;
5.报名要求:
(1)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上报的报名材料。应聘者须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并严格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提报的报名材料缺失或报名表填报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与应聘岗位要求资格不符或影响综合评价的情况,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需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没有形成规定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综合评价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所填写的《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表》以及提供的报名材料,按照政治素质、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资格等条件确定综合评价分数。
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成绩将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笔试
根据综合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最高不超过1:5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以及领取准考证事项于笔试前另行通知(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应聘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6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需要具备的基本法律常识等。
2.笔试要求。笔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分数线和应聘者个人成绩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笔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综合评价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综合评价*10%+笔试*3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
2.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复审时应聘者本人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时提交的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只提供复印件及电子档的材料视为无效)。
(2)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评价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综合评价*10%+笔试*3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递补 (成绩有并列者一并进入,不足1:2全部进入) 。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包括价值取向、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内容。
4.面试时长和分值。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70分为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5.面试要求。面试当天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未携带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即考试总成绩=综合评价*10%+笔试*3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本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第三款中所列优先录取顺序从前到后确定体检人员。如优先录取条件仍然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评价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因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参加或不配合的,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个人诚信(含征信记录)、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空缺岗位的,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工作岗位。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的,或与资格条件不符的,无条件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材料提供不规范、不齐全,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请应聘者在报名、笔试、面试等整个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同时,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和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综合评价、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公告均在官网发布,并以此为准。因通讯不畅或未阅读网站公告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应聘者一经报名,即为明了并同意本招聘公告所含全部内容。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大连明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招聘大连高新区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编外户外一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共计划招聘20人。
本次招聘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为编外人员,系劳务派遣人员,需长时间高强度从事户外动态巡视检查,适应外勤,值早、中、晚班或不定时夜班,并参加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
2.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旅顺口区户籍(2025年6月26日及之前取得);
3.年龄为18周岁(含)-35岁(含)(2007年6月26日-1990年6月26日出生,含当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5.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7.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8.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9.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服务意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7.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名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读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大专或大学学历报名);
10.在以往的工作中曾因为违反单位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
11.在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中曾发生过违规违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得招录的人员;
13.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退役军人;
3.具有1年以上执法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1年以上社区、网格工作经验。
注:同等条件下按上述顺序优先录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公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7日00:00至2025年6月29日24:00,报名时间以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如存在多次报名的,以报名时限内发送的最后一次报名邮件为准。逾期报名或补报均视为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82036207 82036206(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报名邮箱: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zhxzzfzx@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码”。
4.报名需提供材料(扫描件):
报名表连同资格初审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及文件名压缩打包后,以附件上传。
(1)《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下载表格填好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手写签名,无本人签字无效)。文件名“1.姓名+报名登记表”,PDF格式,1M以内;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文件名为“2.姓名+身份证”,PDF格式,1M以内,正、反面扫描于一张A4纸;
(3)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文件名为“3.姓名+户口簿”,PDF格式,1M以内;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文件名为“4.姓名+学历学位证”,PDF格式,1M以内;
(5)与报名上传的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历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学历的相关材料:文件名为“5.姓名+学信网认证”,PDF格式,1M以内;
(6)本人2寸白底近期免冠无修证件照:文件名为“6.姓名+证件照”,jpg格式;
(7)本人无犯罪证明:文件名为“7.姓名+无犯罪证明”,PDF格式,1M以内;
(8)综合评价证明材料:中共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所在社区或单位党组织证明材料,或2025年6月份本人党费缴费证明,选其中之一即可);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如退伍证或转业证;C2以上驾驶证(含正页和副页);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社区、网格工作的工作证明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荣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扫描件等;证书职称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文件名为“8.姓名+综合评价材料”,PDF格式,20M以内;
(9)其他能证明履历或综合评价的证明材料:文件名为“9.姓名+其他证明”,PDF格式,5M以内;
5.报名要求:
(1)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上报的报名材料。应聘者须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并严格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提报的报名材料缺失或报名表填报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与应聘岗位要求资格不符或影响综合评价的情况,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需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没有形成规定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综合评价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所填写的《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表》以及提供的报名材料,按照政治素质、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资格等条件确定综合评价分数。
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成绩将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笔试
根据综合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最高不超过1:5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以及领取准考证事项于笔试前另行通知(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应聘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6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需要具备的基本法律常识等。
2.笔试要求。笔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分数线和应聘者个人成绩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笔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综合评价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综合评价*10%+笔试*3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
2.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复审时应聘者本人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时提交的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只提供复印件及电子档的材料视为无效)。
(2)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评价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综合评价*10%+笔试*3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递补 (成绩有并列者一并进入,不足1:2全部进入) 。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包括价值取向、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内容。
4.面试时长和分值。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70分为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5.面试要求。面试当天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未携带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即考试总成绩=综合评价*10%+笔试*3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本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第三款中所列优先录取顺序从前到后确定体检人员。如优先录取条件仍然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评价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因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参加或不配合的,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个人诚信(含征信记录)、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空缺岗位的,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工作岗位。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的,或与资格条件不符的,无条件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材料提供不规范、不齐全,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请应聘者在报名、笔试、面试等整个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同时,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大连高新区门户网站和大连高新微信公众号,综合评价、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公告均在官网发布,并以此为准。因通讯不畅或未阅读网站公告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应聘者一经报名,即为明了并同意本招聘公告所含全部内容。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大连明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