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根据《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及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区相关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次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包含做强做优数字产业、强化基础支撑、培育优质企业、支持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区、支持数字经济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的数字经济项目等六个方面,具体支持内容及支持方式可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大连市高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承担项目实施资金、技术和应用落地等相关能力,
(二)申报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项目建设物理地址位于大连市行政区划内。
(四)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与各联合单位分别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预算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五)项目需已经开工或前期工作成熟,审批(核准、备案)、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手续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政策、专项规划、2025年申报指南等要求,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技术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8日12:00前将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附光盘)报送至联络人处,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将在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大连市数据局。
(二)评审及资金下达。省数据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评定,确定拟支持项目和拟奖励主体名单,并下达资金计划,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指标和绩效目标。
附件1: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附件2: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类模板)
附件3: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奖励类模板)
联络人:李佳慧 84790901 15898148919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pdf
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根据《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及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区相关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次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包含做强做优数字产业、强化基础支撑、培育优质企业、支持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区、支持数字经济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的数字经济项目等六个方面,具体支持内容及支持方式可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大连市高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承担项目实施资金、技术和应用落地等相关能力,
(二)申报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项目建设物理地址位于大连市行政区划内。
(四)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与各联合单位分别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预算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五)项目需已经开工或前期工作成熟,审批(核准、备案)、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手续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政策、专项规划、2025年申报指南等要求,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技术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8日12:00前将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附光盘)报送至联络人处,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将在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大连市数据局。
(二)评审及资金下达。省数据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评定,确定拟支持项目和拟奖励主体名单,并下达资金计划,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指标和绩效目标。
附件1: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附件2: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类模板)
附件3: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奖励类模板)
联络人:李佳慧 84790901 15898148919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