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02)(11)综执处决字[2025]第01-010号
范XX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范XX
住 所:辽宁省大连高新区小平岛临海东园
联系电话:1384114XXXX
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范小卫在大连市高新区凌井大酒店东侧一处空地未按规定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经调查,你存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嫌疑。我局受理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4月23日我局立案调查。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高新区凌井大酒店东侧一处空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照片两张。证明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法事实、违法车辆等;
证据二:《调查笔录》1份。证明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等;
证据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人身份;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我局于2025年4月23日向你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告知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你未进行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听证。
你单位于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高新区小平岛凌井大酒店东侧一处空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三)的规定,我们将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市貌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个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以下罚款。”,因你单位主动清理现场,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范XX予以罚款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请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决定自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如不服本决定,你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大连市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4日
大连市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02)(11)综执处决字[2025]第01-010号
范XX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范XX
住 所:辽宁省大连高新区小平岛临海东园
联系电话:1384114XXXX
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范小卫在大连市高新区凌井大酒店东侧一处空地未按规定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经调查,你存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嫌疑。我局受理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4月23日我局立案调查。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高新区凌井大酒店东侧一处空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照片两张。证明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法事实、违法车辆等;
证据二:《调查笔录》1份。证明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等;
证据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人身份;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我局于2025年4月23日向你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告知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你未进行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听证。
你单位于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高新区小平岛凌井大酒店东侧一处空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三)的规定,我们将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市貌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个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以下罚款。”,因你单位主动清理现场,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范XX予以罚款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请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决定自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如不服本决定,你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大连市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