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数据战略,加快实施市委市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扩大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补充申报和征集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要求,现拟在全区开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Chief Data Officer,以下简称“CDO”)试点补充申报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补充申报事宜
(一)申报依据
依据《大连市鼓励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拓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范围,拟补充一批企业纳入首批企业CDO试点,引导我区企业提升建数、治数、用数、管数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大连市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内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
2.申报单位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自主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填写《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申报书》(详见附件)。
2.评审公示。市数据局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论证,必要时将随机实地走访申报企业,现场调研论证。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调研论证结果,对拟入选补充申报试点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试点企业名单。
二、关于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为发挥企业首席数据官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连市数据局拟建立企业首席数据官优秀案例征集机制。
(一)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优秀案例
1.申报主体应为在大连市高新区内企业从事数据管理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2.负责企业数据采集、管理、开发利用、合规治理及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在数据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取得突出贡献和成效,具有较好专业水平和较高行业影响力。
(二)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优秀案例
1.申报主体应为在大连市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内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
2.数字化基础较好、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或数据服务(含数据管理技术服务)业绩突出,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已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和开展相关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企业分别填写《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案例材料》、《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案例材料》(详见附件)。
请各申报个人、企业于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的PDF盖章版及Word版报送至联络人处。
附件: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补充申报和征集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
联络人:李佳慧 84790901 15898148919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
高新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数据战略,加快实施市委市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扩大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补充申报和征集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要求,现拟在全区开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Chief Data Officer,以下简称“CDO”)试点补充申报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补充申报事宜
(一)申报依据
依据《大连市鼓励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拓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范围,拟补充一批企业纳入首批企业CDO试点,引导我区企业提升建数、治数、用数、管数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大连市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内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
2.申报单位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自主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填写《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申报书》(详见附件)。
2.评审公示。市数据局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论证,必要时将随机实地走访申报企业,现场调研论证。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调研论证结果,对拟入选补充申报试点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试点企业名单。
二、关于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为发挥企业首席数据官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连市数据局拟建立企业首席数据官优秀案例征集机制。
(一)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优秀案例
1.申报主体应为在大连市高新区内企业从事数据管理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2.负责企业数据采集、管理、开发利用、合规治理及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在数据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取得突出贡献和成效,具有较好专业水平和较高行业影响力。
(二)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优秀案例
1.申报主体应为在大连市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内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
2.数字化基础较好、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或数据服务(含数据管理技术服务)业绩突出,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已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和开展相关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企业分别填写《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案例材料》、《大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案例材料》(详见附件)。
请各申报个人、企业于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的PDF盖章版及Word版报送至联络人处。
附件:大连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首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补充申报和征集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
联络人:李佳慧 84790901 15898148919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