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大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和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通过大连市科技局申报的项目为科技创新团队、短期外国专家团队两个类别。
二、申报主体
创新团队申报主体为在连注册的企业;短期外国专家团队申报主体为在连注册的非外资和港澳台控股企业。
三、申报方式
1.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service.kjt.ln.gov.cn/),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
2.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填写《“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申报书》,并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请于10月24日16时前完成网上信息提报工作(需经过单位一级账号审核推荐至初审单位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将胶装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于10月24日16时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腾飞软件园3期920室)。
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需将纸质版一式6份并签字盖章、电子版Word格式刻录光盘,于10月24日16时前一并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腾飞软件园3期920室)
五、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支持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申报同层次项目或逆层次申报。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10月1日。
2.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填写材料如涉及秘密或敏感信息,需脱密脱敏处理后报送。申报的人才团队,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3.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不得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单位的推荐说明、申报人的承诺书应同步上传至申报系统的“附件清单”中“12其他”。
4.科技创新团队、短期外国专家团队的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劳动(聘用)协议一般应覆盖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统一填写为“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5.预算资金请各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省级财政资金一栏,科技创新团队按照100万元预填写,短期外国专家团队按照20万元填写。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科技创新团队(市) 李玥滢 39989837
短期外国专家团队(市) 孔迪 39989838
科技创新团队 张书华 84797213
短期外国专家团队 苏文蕊 88146216
2.系统技术支持:
姚盼 13898640078
朱东栋 13478491019
黄思凯 18004266870
附件2:“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2025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3-1:“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申报书.docx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10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大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和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通过大连市科技局申报的项目为科技创新团队、短期外国专家团队两个类别。
二、申报主体
创新团队申报主体为在连注册的企业;短期外国专家团队申报主体为在连注册的非外资和港澳台控股企业。
三、申报方式
1.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service.kjt.ln.gov.cn/),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
2.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填写《“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申报书》,并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请于10月24日16时前完成网上信息提报工作(需经过单位一级账号审核推荐至初审单位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将胶装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于10月24日16时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腾飞软件园3期920室)。
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需将纸质版一式6份并签字盖章、电子版Word格式刻录光盘,于10月24日16时前一并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腾飞软件园3期920室)
五、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支持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申报同层次项目或逆层次申报。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10月1日。
2.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填写材料如涉及秘密或敏感信息,需脱密脱敏处理后报送。申报的人才团队,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3.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不得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单位的推荐说明、申报人的承诺书应同步上传至申报系统的“附件清单”中“12其他”。
4.科技创新团队、短期外国专家团队的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劳动(聘用)协议一般应覆盖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统一填写为“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5.预算资金请各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省级财政资金一栏,科技创新团队按照100万元预填写,短期外国专家团队按照20万元填写。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科技创新团队(市) 李玥滢 39989837
短期外国专家团队(市) 孔迪 39989838
科技创新团队 张书华 84797213
短期外国专家团队 苏文蕊 88146216
2.系统技术支持:
姚盼 13898640078
朱东栋 13478491019
黄思凯 18004266870
附件2:“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2025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3-1:“兴辽英才计划”短期外国专家团队项目申报书.docx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