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大高拥办发[2012]10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补贴条件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每人每月按大连高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30%发放货币化生活补贴。高新区最低工资从2021年11月1日的执行标准为1910元,月补贴标准为573元;高新区最低工资从2024年5月1日的执行标准为2100元,月补贴标准为630元。
我局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供的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申报货币化生活补贴人员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审查,拟为刘姝宏等174人发放2024年7月—2025年6月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生活补贴;另因为部队经办人员疏忽,未及时为于泳莲等10人申报往年的补贴,现拟为于泳莲等10人补发往年的补贴,补贴金额合计1216029元。
现对符合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生活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88149360
附件:高新区2024年7月—2025年6月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生活补贴发放明细.xlsx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依据大高拥办发[2012]10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补贴条件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每人每月按大连高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30%发放货币化生活补贴。高新区最低工资从2021年11月1日的执行标准为1910元,月补贴标准为573元;高新区最低工资从2024年5月1日的执行标准为2100元,月补贴标准为630元。
我局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供的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申报货币化生活补贴人员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审查,拟为刘姝宏等174人发放2024年7月—2025年6月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生活补贴;另因为部队经办人员疏忽,未及时为于泳莲等10人申报往年的补贴,现拟为于泳莲等10人补发往年的补贴,补贴金额合计1216029元。
现对符合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生活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88149360
附件:高新区2024年7月—2025年6月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生活补贴发放明细.xlsx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