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超过180日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件”之规定,我局拟对“大连敏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1个道路运输经营者所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附件1)。
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拟注销事项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提交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应当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证据充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收到的有效异议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6日。
联 系 人:王丽艳,联系电话:0411-88149201。
附件 1:
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细表.xlsx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
各相关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超过180日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件”之规定,我局拟对“大连敏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1个道路运输经营者所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附件1)。
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拟注销事项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提交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应当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证据充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收到的有效异议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6日。
联 系 人:王丽艳,联系电话:0411-88149201。
附件 1:
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细表.xlsx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