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现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推荐纳入国家级培育库。审核通过入库的企业将获得政策辅导、技术支持、产业与金融对接等多种培育支持,帮助降低算力使用成本、获取高质量数据、拓展市场机会,推动上市融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条件
(一)在本地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国有、合资、民营非上市企业,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
(二)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企业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并将其成功转化为业务价值,企业主营业务或潜力业务板块属于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据要素驱动业。
(四)拟入库企业分为种子型数创企业、潜在瞪羚型数创企业、潜在独角兽型数创企业三类。
1、种子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团队素养出色;商业化能力强;2025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内。
2、潜在瞪羚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且两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截止年正增长;近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不超过1亿美元。
3、潜在独角兽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成立5年之内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万美元;成立5年—9年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2500万美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入库: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三年发生过严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事件,有偷漏税、数据造假、科研严重失信等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填报《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荐表》(附件)。
(二)本次遴选不强制要求企业申报阶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但企业须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获选入库的企业须在入库后及时补齐提交相关材料,且申报主要数据不得与提交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必须确保纸质件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材料接收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周五)。电子文本反馈至邮箱:gxdata_team@sina.com,纸质件接收地点:高新区管委会225房间。
联系人:钱勇 18624214787
附件: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荐表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3月3日
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现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推荐纳入国家级培育库。审核通过入库的企业将获得政策辅导、技术支持、产业与金融对接等多种培育支持,帮助降低算力使用成本、获取高质量数据、拓展市场机会,推动上市融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条件
(一)在本地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国有、合资、民营非上市企业,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
(二)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企业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并将其成功转化为业务价值,企业主营业务或潜力业务板块属于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据要素驱动业。
(四)拟入库企业分为种子型数创企业、潜在瞪羚型数创企业、潜在独角兽型数创企业三类。
1、种子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团队素养出色;商业化能力强;2025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内。
2、潜在瞪羚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且两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截止年正增长;近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不超过1亿美元。
3、潜在独角兽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成立5年之内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万美元;成立5年—9年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2500万美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入库: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三年发生过严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事件,有偷漏税、数据造假、科研严重失信等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填报《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荐表》(附件)。
(二)本次遴选不强制要求企业申报阶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但企业须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获选入库的企业须在入库后及时补齐提交相关材料,且申报主要数据不得与提交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必须确保纸质件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材料接收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周五)。电子文本反馈至邮箱:gxdata_team@sina.com,纸质件接收地点:高新区管委会225房间。
联系人:钱勇 18624214787
附件: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荐表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