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41号),我区现启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在引才荐才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具体包括:
(一)帮助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或引进人才团队入选“兴辽英才计划”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社会组织等中介机构。
(二)运营良好且作用发挥突出的新获批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三)每个自然年度内新招用20名及以上硕士,或10名及以上博士,或硕士、博士总人数达到15名及以上,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至少执行1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2025年度内新引进全职在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5名以上的用人单位。
(五)全职引进顶尖人才(顶尖人才目录见附件7)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务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带公章扫描版及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高新区联系人:武本功,84799390;
市联系人: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汪新贺88139040(政策咨询);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北楼505室)沙婷婷 39997619(受理申报)。电子邮箱:dlrckfb@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党群工作部
2026年3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41号),我区现启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在引才荐才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具体包括:
(一)帮助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或引进人才团队入选“兴辽英才计划”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社会组织等中介机构。
(二)运营良好且作用发挥突出的新获批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三)每个自然年度内新招用20名及以上硕士,或10名及以上博士,或硕士、博士总人数达到15名及以上,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至少执行1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2025年度内新引进全职在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5名以上的用人单位。
(五)全职引进顶尖人才(顶尖人才目录见附件7)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务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带公章扫描版及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高新区联系人:武本功,84799390;
市联系人: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汪新贺88139040(政策咨询);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北楼505室)沙婷婷 39997619(受理申报)。电子邮箱:dlrckfb@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引才荐才平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党群工作部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