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各规上工业企业:
现将辽宁省工信厅《关于2026年度辽宁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研究通知,有意向申报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申报工作通过线上专用平台((http://lqt.gxt.ln.gov.cn )开展,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通知附件4。
一、有意申报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必须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达到二级及以上,将评估报告连同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4月1日前一并报送至经济发展局联系人。
二、有意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于2026年4月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4)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版纸质件各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并报送至经济发展局联系人。
三、注意事项。
1、智能工厂培育按照基础、先进、卓越、领航级别梯度开展,请企业按照梯度顺序申请,未通过基础级不可越级申报先进级。
2、有意申请的企业务必与3月27日前提前告知经发局,务必在4月1日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同时向经发局提交《企业申报报告》(详见附件)。
联系人:孙先帅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422室
电话:88149151 邮箱:976894607@qq.com
附件:辽宁省工信厅关于2026年度辽宁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Xxx公司关于xx级智能工厂的申报报告.doc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3月17日
高新区各规上工业企业:
现将辽宁省工信厅《关于2026年度辽宁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研究通知,有意向申报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申报工作通过线上专用平台((http://lqt.gxt.ln.gov.cn )开展,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通知附件4。
一、有意申报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必须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达到二级及以上,将评估报告连同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4月1日前一并报送至经济发展局联系人。
二、有意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于2026年4月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4)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版纸质件各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并报送至经济发展局联系人。
三、注意事项。
1、智能工厂培育按照基础、先进、卓越、领航级别梯度开展,请企业按照梯度顺序申请,未通过基础级不可越级申报先进级。
2、有意申请的企业务必与3月27日前提前告知经发局,务必在4月1日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同时向经发局提交《企业申报报告》(详见附件)。
联系人:孙先帅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422室
电话:88149151 邮箱:976894607@qq.com
附件:辽宁省工信厅关于2026年度辽宁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Xxx公司关于xx级智能工厂的申报报告.doc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