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的有关规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现我局将高新区符合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024年度9月18日前吸纳)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4日17时之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84597069
地址:高新区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号楼912室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024年9月18日前吸纳)发放名单.xls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的有关规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现我局将高新区符合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024年度9月18日前吸纳)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4日17时之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84597069
地址:高新区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号楼912室
附件: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024年9月18日前吸纳)发放名单.xls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