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企业:
现将大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申报单位从事相关细分产品研制领域时问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二)市场份额优势明显。申报产品(生产性服务)近三年平均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十且省内第一。
(三)经营业绩良好。申报单位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中至少有一年领达到2亿元。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受此限制。
(四)创新能力强。设立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生产技术和工艺先进,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五)企业管理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坚持绿色发展。
(六)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积极引育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积极参与校全合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七)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产生报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材料要求
请认真研究通知,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并于8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处,由高新区经发局统一汇总报送市工信局。
联系人:赵梓廷 电话:84799215
附件:大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zip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7月27日
各相关企业:
现将大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申报单位从事相关细分产品研制领域时问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二)市场份额优势明显。申报产品(生产性服务)近三年平均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十且省内第一。
(三)经营业绩良好。申报单位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中至少有一年领达到2亿元。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受此限制。
(四)创新能力强。设立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生产技术和工艺先进,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五)企业管理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坚持绿色发展。
(六)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积极引育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积极参与校全合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七)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产生报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材料要求
请认真研究通知,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并于8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处,由高新区经发局统一汇总报送市工信局。
联系人:赵梓廷 电话:84799215
附件:大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zip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