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1.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高新区管辖范围,陆域面积约1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1008平方公里。其中凌水街道和七贤岭街道位于《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4.发展定位:具有全球影响力和产业示范价值的科创园区,国际创新协同高地,智慧生态活力的宜居城区。
5.《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可在网站(网址:https://www.dlhitech.gov.cn/yjzjView.html?id=61)进行查阅。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可以采取打电话或微信扫码填写问卷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四、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佳玲
联系方式:0411-84796749(周一至周五8:30-17:00)
2.稳评单位:辽宁锦业众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11-88079211(周一至周五8:30-17:00)
附件:《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二维码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3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1.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高新区管辖范围,陆域面积约1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1008平方公里。其中凌水街道和七贤岭街道位于《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4.发展定位:具有全球影响力和产业示范价值的科创园区,国际创新协同高地,智慧生态活力的宜居城区。
5.《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可在网站(网址:https://www.dlhitech.gov.cn/yjzjView.html?id=61)进行查阅。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可以采取打电话或微信扫码填写问卷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四、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佳玲
联系方式:0411-84796749(周一至周五8:30-17:00)
2.稳评单位:辽宁锦业众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11-88079211(周一至周五8:30-17:00)
附件:《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二维码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