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管函〔2019〕21号 签发人:曾波
尊敬的马相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疏导大连海事大学附小早上送孩子上学车辆堵塞道路的建议(第19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管委会分管委领导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我区相关部门认真吸纳代表建议,提出落实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针对您提出的“排队家长的车辆只能占一条道路排队,不能把道路堵死,并请交警部门强制罚款处理”的建议,我区交通管理部门已注意到早晚高峰时期海事大学附小门口区域通行效率较低的问题。我区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加派警力进行疏导,但因该区域所处位置较为特殊,车辆通行易收到其他因素影响。下一步,我区将督促交通管理部门加大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力度,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规范家长接送学生秩序,确保周边交通畅通有序。
针对您提出的“请大连海事附小划好临时接送孩子的停车位,并改由10路公交车线路进入海事附小接送学生”的建议,因海事大学附小门口路段为海事大学内部道路,由海事大学统一管理。经我区已与海事大学相关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现阶段早晚高峰时期(6:30-8:30,16:30-19:00)社会车辆进入海事大学内部道路不受限制,接送学生家长可选择沿10路公交车线路通行。此外,对于在海事大学附小就读的学生,其家长可办理免费通行1.5小时的通行证,以便于学生家长进入校区接送学生。对于海事附小门口内部道路的交通拥堵问题,海事大学相关管理部门反馈,将增加安保人员数量,加大学校门口区域的管理力度,劝导接送学生车辆有序停放。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区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听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抄 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敖 云 84821411 刘 臣 84820496
大高管函〔2019〕21号 签发人:曾波
尊敬的马相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疏导大连海事大学附小早上送孩子上学车辆堵塞道路的建议(第19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管委会分管委领导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我区相关部门认真吸纳代表建议,提出落实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针对您提出的“排队家长的车辆只能占一条道路排队,不能把道路堵死,并请交警部门强制罚款处理”的建议,我区交通管理部门已注意到早晚高峰时期海事大学附小门口区域通行效率较低的问题。我区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加派警力进行疏导,但因该区域所处位置较为特殊,车辆通行易收到其他因素影响。下一步,我区将督促交通管理部门加大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力度,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规范家长接送学生秩序,确保周边交通畅通有序。
针对您提出的“请大连海事附小划好临时接送孩子的停车位,并改由10路公交车线路进入海事附小接送学生”的建议,因海事大学附小门口路段为海事大学内部道路,由海事大学统一管理。经我区已与海事大学相关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现阶段早晚高峰时期(6:30-8:30,16:30-19:00)社会车辆进入海事大学内部道路不受限制,接送学生家长可选择沿10路公交车线路通行。此外,对于在海事大学附小就读的学生,其家长可办理免费通行1.5小时的通行证,以便于学生家长进入校区接送学生。对于海事附小门口内部道路的交通拥堵问题,海事大学相关管理部门反馈,将增加安保人员数量,加大学校门口区域的管理力度,劝导接送学生车辆有序停放。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区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听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抄 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敖 云 84821411 刘 臣 84820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