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有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完善质量激励机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国家、省、市质量奖配套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2018年11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了《中共大连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大连高新区管委理员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大高党工发〔2018〕48号)文件,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质量强区战略实施,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发展纲领性文件。
二、《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根据《中共大连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大连高新区管委理员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完善质量激励机制”要求的“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提名奖的单位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50万元;获得省长质量奖金奖和银奖的单位分别配套奖励50万元、3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和提名奖的单位分别配套奖励30万元、20万元”,予以细化,包括制定根据、适用范围、配套奖励金额、奖励资金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及兑现流程、政策有效期限等内容。
相关文件:https://www.dlhitech.gov.cn/policy/view_ff8080816e8cfedc016ea08ce2ba0004.html
为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有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完善质量激励机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国家、省、市质量奖配套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2018年11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了《中共大连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大连高新区管委理员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大高党工发〔2018〕48号)文件,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质量强区战略实施,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发展纲领性文件。
二、《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根据《中共大连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大连高新区管委理员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完善质量激励机制”要求的“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提名奖的单位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50万元;获得省长质量奖金奖和银奖的单位分别配套奖励50万元、3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和提名奖的单位分别配套奖励30万元、20万元”,予以细化,包括制定根据、适用范围、配套奖励金额、奖励资金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及兑现流程、政策有效期限等内容。
相关文件:https://www.dlhitech.gov.cn/policy/view_ff8080816e8cfedc016ea08ce2ba0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