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0年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大连市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
(二)成立3年以上,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单位。
(三)工作人员8人以上,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
(四)近2年无投诉、惩戒和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五)基础条件好、成长较快、资信良好、成功案例多,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六)主营业务应符合重点培育方向。
二、申报形式
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
2.其它相关材料。
四、工作流程
(一)5月15日前,申报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报送高新园区科技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单位名单向社会发布。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科技局联系人:潘小铁84791541/18018983732
地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2楼22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4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0年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大连市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
(二)成立3年以上,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单位。
(三)工作人员8人以上,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
(四)近2年无投诉、惩戒和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五)基础条件好、成长较快、资信良好、成功案例多,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六)主营业务应符合重点培育方向。
二、申报形式
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
2.其它相关材料。
四、工作流程
(一)5月15日前,申报单位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报送高新园区科技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单位名单向社会发布。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科技局联系人:潘小铁84791541/18018983732
地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2楼225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