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高新区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一、 起草背景
2018年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连市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93号),文件依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居住小区管理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全面完成居住小区优化管理各项工作及目标。
2020年3月6日,大连市住建局按照《大连市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工作部署,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将任务细化分解,并向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2020年度落实《大连市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函》,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及考核指标。
在此背景下,我区为按时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有序推进我区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进展,完成属地化工作部署,在征求了我区所辖街道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并发布了《2020年大连高新区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二、 现实意义
一是在原有基础上细化了任务指标,突出了基本工作和重点工作,明确了对各街道的考核方法和程序,为我区今后制定此类相关考核文件,提供了参考价值;
二是完成了我区的物业纠纷诉求的属地化工作,居住小区物业纠纷诉求交付所辖街道及社区协调后,实现了扁平化管理,减少了沟通层级,提高了诉求周转及答复效率。
三、主要内容
根据考核类别和标准,一共分为基本工作和重点工作两大类,其中基本工作包含“房屋维修管理”、“监督指导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物业区域划定”、“信访投诉工作及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六小项,充分发挥了所辖街道的属地化管理工作,基本工作占年度考核分数85分;重点工作由“无人管理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及“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两项组成,同时这两项工作也是我市今年主要考核任务,分数共为15分。合计100分,为我区对所辖街道2020年度居住小区管理工作的最终考核分数。
文件原文:
https://www.dlhitech.gov.cn/policy/view_ff80808170c90aba01711a047a77045f.html
《2020年大连高新区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一、 起草背景
2018年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连市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93号),文件依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居住小区管理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全面完成居住小区优化管理各项工作及目标。
2020年3月6日,大连市住建局按照《大连市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工作部署,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将任务细化分解,并向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2020年度落实《大连市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函》,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及考核指标。
在此背景下,我区为按时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有序推进我区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进展,完成属地化工作部署,在征求了我区所辖街道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并发布了《2020年大连高新区居住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二、 现实意义
一是在原有基础上细化了任务指标,突出了基本工作和重点工作,明确了对各街道的考核方法和程序,为我区今后制定此类相关考核文件,提供了参考价值;
二是完成了我区的物业纠纷诉求的属地化工作,居住小区物业纠纷诉求交付所辖街道及社区协调后,实现了扁平化管理,减少了沟通层级,提高了诉求周转及答复效率。
三、主要内容
根据考核类别和标准,一共分为基本工作和重点工作两大类,其中基本工作包含“房屋维修管理”、“监督指导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物业区域划定”、“信访投诉工作及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六小项,充分发挥了所辖街道的属地化管理工作,基本工作占年度考核分数85分;重点工作由“无人管理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及“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两项组成,同时这两项工作也是我市今年主要考核任务,分数共为15分。合计100分,为我区对所辖街道2020年度居住小区管理工作的最终考核分数。
文件原文:
https://www.dlhitech.gov.cn/policy/view_ff80808170c90aba01711a047a7704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