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大连高新区产业载体空间供给与服务能力,进一步鼓励楼宇资源载体服务于高新区产业发展和促进高新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8号)、《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将对大连高新区内符合“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政策条件的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给予奖励,由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奖励政策兑现及产业楼宇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专门扶持、后续优化服务等工作。现就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对大连高新区范围内的产业楼宇进行专门运营管理的机构或企业(公司注册、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大连高新区)。
本通知所称“产业楼宇”,是指大连高新区范围内以发展高新区重点产业为主导,集聚了一定数量的符合园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高新区注册纳税),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能够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和优质的物业等配套服务的楼宇。
本通知所称“重点产业”,是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洁净能源、生命科学、智能制造、海洋科技、文化创意等大连高新区“1+5”范围内的产业。
二、备案所需材料
1.《大连高新区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
2.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运营协议(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产业楼宇的产权证明(或测绘成果报告)复印件;
4.2020年楼宇入驻重点产业企业名单;
5.2020年所有入驻的重点产业企业(含孵化机构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租赁合同复印件;
6.在多个产业楼宇租赁办公场所的入驻重点产业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简要说明企业在各产业楼宇的租赁面积、租赁时限等情况;
7.其他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1.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工作是奖励政策兑现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有利于今后高新区集中开展对产业楼宇的服务和支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完成备案登记。
2.各备案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2月5日前将纸质备案材料送至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纸质材料须每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材料2、3、5须验原件);纸质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070366810@qq.com。
3.为方便联系,建立“大连高新区产业楼宇工作微信群”,请备案申报单位相关人员加手机号13079833377的微信,加入后以“单位名称+姓名”(单位名称可以不加“大连”)的形式修改群内的备注名。
4.备案后,若运营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或发生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申请变更备案信息。
四、联系方式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联系人:冯珏钻
电话:84755265
微信号:13079833377
地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2楼225室
邮箱:1070366810@qq.com
附件:1. 附件1: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docx
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1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大连高新区产业载体空间供给与服务能力,进一步鼓励楼宇资源载体服务于高新区产业发展和促进高新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8号)、《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大高管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将对大连高新区内符合“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政策条件的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给予奖励,由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奖励政策兑现及产业楼宇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专门扶持、后续优化服务等工作。现就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对大连高新区范围内的产业楼宇进行专门运营管理的机构或企业(公司注册、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大连高新区)。
本通知所称“产业楼宇”,是指大连高新区范围内以发展高新区重点产业为主导,集聚了一定数量的符合园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高新区注册纳税),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能够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和优质的物业等配套服务的楼宇。
本通知所称“重点产业”,是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洁净能源、生命科学、智能制造、海洋科技、文化创意等大连高新区“1+5”范围内的产业。
二、备案所需材料
1.《大连高新区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
2.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运营协议(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产业楼宇的产权证明(或测绘成果报告)复印件;
4.2020年楼宇入驻重点产业企业名单;
5.2020年所有入驻的重点产业企业(含孵化机构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租赁合同复印件;
6.在多个产业楼宇租赁办公场所的入驻重点产业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简要说明企业在各产业楼宇的租赁面积、租赁时限等情况;
7.其他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1.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工作是奖励政策兑现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有利于今后高新区集中开展对产业楼宇的服务和支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完成备案登记。
2.各备案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2月5日前将纸质备案材料送至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纸质材料须每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材料2、3、5须验原件);纸质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070366810@qq.com。
3.为方便联系,建立“大连高新区产业楼宇工作微信群”,请备案申报单位相关人员加手机号13079833377的微信,加入后以“单位名称+姓名”(单位名称可以不加“大连”)的形式修改群内的备注名。
4.备案后,若运营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或发生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申请变更备案信息。
四、联系方式
大连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联系人:冯珏钻
电话:84755265
微信号:13079833377
地址:高新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管委会2楼225室
邮箱:1070366810@qq.com
附件:1. 附件1:产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docx
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