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按照《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确定的工作职责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每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要求,现将大连高新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公开如下:
一、调整环委会成员单位和职责。根据高新区机构改革调整后的部门责任分工,调整环委会成员单位,重新细化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将指标任务下达给各单位,配合有关单位定期督导落实进展情况。
二、大气污染防治。2021年高新区将完成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站在新起点挑战空前。为此,一要继续强化扬尘源各部门协同管理,督促加强施工场地、道路、散流体车辆等扬尘管控,特别对子站周边扬尘源严格管控,做好城市路街湿扫保和裸地绿化,并严格落实重污染日应急预案要求。二要继续开展"利剑斩污、蓝天行动",加大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力度,精准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后监督管理,深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要计划完成17个斑块、67.8万平方米的治理任务。四要各部门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三、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快河口、龙王塘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做好其他污水管网排查和维护维修,提高污水接管率和处理率,及时处置清水渗透、污水跑漏及垃圾淤泥堵塞等问题。二是各责任单位联合加强凌水、龙王塘、老座山等特殊水体保护,实施全程监控,加强惩罚力度,坚决打击利用回水井、河道等排污,污染重要水体。三是清查整治入海排污口,在彻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完善排污口手续和整治措施。
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按上级要求配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二是协同加强地下水监管和治理,防范污染地下水,确保地下水引用水源环境安全。三是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全部收集委托处置。
五、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加强对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宣传、指导,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能力水平,建立企业监督管理正面清单,形成企业主动守法,主动治污,主动公开的良好局面。二是发挥我区已完成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总体规划环评作用,加强“三线一单”管控同时,进一步简化环评,基础数据共享,实施“告知承诺制”,对英歌石科学城等区域重大项目提供环保方面全程服务,专人对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精心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是尽快完成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销号。二是配合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
七、加强工业领域环境保护。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突出抓好落后产能企业排查、煤质监督管理、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环渤海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
八、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做好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进行监管。鼓励企业在生产中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
九、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到2021年底,实现所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2021年10月底前,累计119个示范小区,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119个小区、覆盖率达到100%。示范小区户数11.78万户,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实现密闭化收运,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焚烧发电。到2021年底,全区建成区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现强制分类,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
大连高新区环境保护委员
2021年3月8日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按照《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确定的工作职责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每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要求,现将大连高新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公开如下:
一、调整环委会成员单位和职责。根据高新区机构改革调整后的部门责任分工,调整环委会成员单位,重新细化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将指标任务下达给各单位,配合有关单位定期督导落实进展情况。
二、大气污染防治。2021年高新区将完成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站在新起点挑战空前。为此,一要继续强化扬尘源各部门协同管理,督促加强施工场地、道路、散流体车辆等扬尘管控,特别对子站周边扬尘源严格管控,做好城市路街湿扫保和裸地绿化,并严格落实重污染日应急预案要求。二要继续开展"利剑斩污、蓝天行动",加大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力度,精准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后监督管理,深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要计划完成17个斑块、67.8万平方米的治理任务。四要各部门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三、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快河口、龙王塘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做好其他污水管网排查和维护维修,提高污水接管率和处理率,及时处置清水渗透、污水跑漏及垃圾淤泥堵塞等问题。二是各责任单位联合加强凌水、龙王塘、老座山等特殊水体保护,实施全程监控,加强惩罚力度,坚决打击利用回水井、河道等排污,污染重要水体。三是清查整治入海排污口,在彻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完善排污口手续和整治措施。
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按上级要求配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二是协同加强地下水监管和治理,防范污染地下水,确保地下水引用水源环境安全。三是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全部收集委托处置。
五、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加强对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宣传、指导,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能力水平,建立企业监督管理正面清单,形成企业主动守法,主动治污,主动公开的良好局面。二是发挥我区已完成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总体规划环评作用,加强“三线一单”管控同时,进一步简化环评,基础数据共享,实施“告知承诺制”,对英歌石科学城等区域重大项目提供环保方面全程服务,专人对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精心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是尽快完成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销号。二是配合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
七、加强工业领域环境保护。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突出抓好落后产能企业排查、煤质监督管理、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环渤海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
八、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做好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进行监管。鼓励企业在生产中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
九、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到2021年底,实现所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2021年10月底前,累计119个示范小区,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119个小区、覆盖率达到100%。示范小区户数11.78万户,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实现密闭化收运,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焚烧发电。到2021年底,全区建成区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现强制分类,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
大连高新区环境保护委员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