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44号)、《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1年度)》和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大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大自然资函〔2021〕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度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概况
我区内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崩塌14处,滑坡2处),分布于龙王塘街道10处、大连奶牛场3处、凌水街道2处、七贤岭街道1处。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属于重点防范隐患点4处,分别为:龙王塘街道佛门寺兴华水产育苗场旁山体崩塌隐患点、龙王塘水库东侧路边山体崩塌隐患点、龙王塘老座山水库西侧路边山体滑坡隐患点、高新区环涛路(万达海公馆)北侧山体崩塌隐患点。
二、2021年度地质灾害预测和防治措施
受气候、降雨量等因素影响,今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与常年相比较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更高。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应提前做好预案,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机制,及时更新完善群测群防人员信息,确保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高效运行;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门下发的“两卡一表”,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明确避险路线和方式,确保遇险有应对、有措施;三是加大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人员和群众的防灾意识;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传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位,坚决杜绝因信息传达不到位、人员转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五是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六是强化值班值守,汛期要全面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保证通信畅通,做好灾情、险情等信息上传下达。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安全、生命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的政治高度,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夯实各级主体责任,狠抓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避险预案,做到防灾有方、治灾有法、救灾有略。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防早防全,抓深抓实,落地落细,着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挑战,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危害,巩固地质灾害防范成果,确保我区地质灾害“零险情、零损失”。
(二)完善体系,加大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群测群防体系、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要逐级、逐点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到防灾有人、监测有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强化群测群防体系人员业务培训和防灾避险演练,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临灾避险能力。
(三)突出重点,做好防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预测,合理调配防灾备灾力量,全力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特点,认真编制好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明确本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灾害类型、防治任务、防治重点、防治责任、防治措施。
(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时刻关注雨情、汛情及地质灾害预警情况变化,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街道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好各系统力量,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确保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44号)、《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1年度)》和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大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大自然资函〔2021〕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度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概况
我区内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崩塌14处,滑坡2处),分布于龙王塘街道10处、大连奶牛场3处、凌水街道2处、七贤岭街道1处。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属于重点防范隐患点4处,分别为:龙王塘街道佛门寺兴华水产育苗场旁山体崩塌隐患点、龙王塘水库东侧路边山体崩塌隐患点、龙王塘老座山水库西侧路边山体滑坡隐患点、高新区环涛路(万达海公馆)北侧山体崩塌隐患点。
二、2021年度地质灾害预测和防治措施
受气候、降雨量等因素影响,今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与常年相比较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更高。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应提前做好预案,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机制,及时更新完善群测群防人员信息,确保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高效运行;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门下发的“两卡一表”,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明确避险路线和方式,确保遇险有应对、有措施;三是加大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人员和群众的防灾意识;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传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位,坚决杜绝因信息传达不到位、人员转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五是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六是强化值班值守,汛期要全面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保证通信畅通,做好灾情、险情等信息上传下达。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安全、生命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的政治高度,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夯实各级主体责任,狠抓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避险预案,做到防灾有方、治灾有法、救灾有略。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防早防全,抓深抓实,落地落细,着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挑战,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危害,巩固地质灾害防范成果,确保我区地质灾害“零险情、零损失”。
(二)完善体系,加大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群测群防体系、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要逐级、逐点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到防灾有人、监测有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强化群测群防体系人员业务培训和防灾避险演练,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临灾避险能力。
(三)突出重点,做好防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预测,合理调配防灾备灾力量,全力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特点,认真编制好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明确本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灾害类型、防治任务、防治重点、防治责任、防治措施。
(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时刻关注雨情、汛情及地质灾害预警情况变化,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街道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好各系统力量,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确保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