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大委发〔2015〕34号)、《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33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及考核工作,以及已享受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人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
(一)遴选支持政策
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岗位紧缺程度、薪酬水平、工作业绩、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遴选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0人左右给予薪酬补贴(评审方案见附件1)。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补贴周期3年,年度补贴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二)申报条件及范围
1.在高新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本次遴选:
(1)被认定为我市2020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且在岗工作满1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认定名单见附件2);
(2)被认定为我市2019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因工作未满一年而未参加2020年度薪酬补贴遴选,且目前在岗工作已满1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2.下列人员不可申报本次遴选:
(1)2015年以来,享受过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的;
(2)已被我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
3.参加本次遴选并获得薪酬补贴资助的人才,以后不可再次申请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也不可再享受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员薪酬补贴。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根据公示结果,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连同公示材料、本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等,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3.地区审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查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填写核对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社局。
4.综合遴选。市人社局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紧缺程度、薪酬水平、工作业绩、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组织开展综合遴选,提出享受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及额度。
5.社会公示。享受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情况,市人社局提出首次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6.补贴发放。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拨至高新区财政局,区党群工作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将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发放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补贴发放前出现人才离连、离开紧缺岗位、办理退休手续等情形的,停止发放薪酬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目录(附件5,贴于自备材料袋外)。申报人及单位填写项包括,行业代码、单位、姓名。目录中对各项材料有详细要求,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2)《申报表》(此材料需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连缴纳社保的证明。
(5)申请人全职来连工作后首年度工作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中,收入纳税明细及个人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工作业绩、所获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单位需汇总提交的材料
(1)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个人《一览表》(加盖公章,此材料需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本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在连2020年度纳税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6,此材料需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4)本单位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公示结果需包括推荐人选姓名、行业类别、紧缺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加盖单位公章并有5名本单位正式员工签名确认。
*以上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
二、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已享受薪酬补贴并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名单见附件7),为本次考核对象,按规定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是否继续享受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紧缺人才是否离职离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在用人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情况。考核合格的,续发2021年度的薪酬补贴。未开展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停发2021年度薪酬补贴。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附件8)并附2021年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不合格书面说明并附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工作业绩不饱满等相关材料。连同《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9)纸质件及EXCEL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送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
2.地区审核。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审核通过的考核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社局。
3.社会公示。市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发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及额度,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情况,提出薪酬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4.补贴发放。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拨至高新区财政局,区党群工作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将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发放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个人及单位要分别落实责任,了解有关政策文件。参加遴选的,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附件10),合理准确申报,在申报、推荐阶段可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如因填报失误影响薪酬补贴遴选,责任由个人及用人单位自负;参加考核的,要严格考核工作业绩、在连在岗等情况,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二)个人及所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遴选和享受薪酬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各用人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向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送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所有报送材料需要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彩色文件报送(每人一份)。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朱芝光,84799731(申报受理);
人才开发处 李强,88139039(政策咨询);
就业服务中心 王鑫,88139060(业务经办)。
附件: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评审工作方案
2. 2020年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名单汇总表(高新区)
3.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表
4.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
5.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材料目录
6. 2021年度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7.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1年度考核名单
8.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
9. 2021年度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考核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10.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人填报说明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评审工作方案.docx
附件2:2020年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名单汇总表(高新区).xls
附件3:申报表.docx
附件4:一览表.xlsx
附件5:目录.docx
附件6:遴选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7:考核名单.xlsx
附件8:考核表.docx
附件9:考核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10:填报说明.docx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大委发〔2015〕34号)、《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33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及考核工作,以及已享受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人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
(一)遴选支持政策
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岗位紧缺程度、薪酬水平、工作业绩、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遴选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0人左右给予薪酬补贴(评审方案见附件1)。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补贴周期3年,年度补贴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二)申报条件及范围
1.在高新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本次遴选:
(1)被认定为我市2020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且在岗工作满1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认定名单见附件2);
(2)被认定为我市2019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因工作未满一年而未参加2020年度薪酬补贴遴选,且目前在岗工作已满1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2.下列人员不可申报本次遴选:
(1)2015年以来,享受过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的;
(2)已被我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
3.参加本次遴选并获得薪酬补贴资助的人才,以后不可再次申请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也不可再享受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员薪酬补贴。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根据公示结果,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连同公示材料、本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等,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3.地区审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查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填写核对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社局。
4.综合遴选。市人社局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紧缺程度、薪酬水平、工作业绩、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组织开展综合遴选,提出享受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及额度。
5.社会公示。享受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情况,市人社局提出首次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6.补贴发放。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拨至高新区财政局,区党群工作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将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发放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补贴发放前出现人才离连、离开紧缺岗位、办理退休手续等情形的,停止发放薪酬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目录(附件5,贴于自备材料袋外)。申报人及单位填写项包括,行业代码、单位、姓名。目录中对各项材料有详细要求,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2)《申报表》(此材料需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连缴纳社保的证明。
(5)申请人全职来连工作后首年度工作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中,收入纳税明细及个人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工作业绩、所获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单位需汇总提交的材料
(1)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个人《一览表》(加盖公章,此材料需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本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在连2020年度纳税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6,此材料需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4)本单位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公示结果需包括推荐人选姓名、行业类别、紧缺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加盖单位公章并有5名本单位正式员工签名确认。
*以上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
二、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已享受薪酬补贴并仍在政策保障期内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名单见附件7),为本次考核对象,按规定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是否继续享受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紧缺人才是否离职离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在用人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情况。考核合格的,续发2021年度的薪酬补贴。未开展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停发2021年度薪酬补贴。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附件8)并附2021年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不合格书面说明并附离职离岗、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工作业绩不饱满等相关材料。连同《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9)纸质件及EXCEL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送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
2.地区审核。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审核通过的考核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社局。
3.社会公示。市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发薪酬补贴的拟定名单及额度,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情况,提出薪酬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4.补贴发放。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拨至高新区财政局,区党群工作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将补贴资金发至申请人,发放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个人及单位要分别落实责任,了解有关政策文件。参加遴选的,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附件10),合理准确申报,在申报、推荐阶段可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如因填报失误影响薪酬补贴遴选,责任由个人及用人单位自负;参加考核的,要严格考核工作业绩、在连在岗等情况,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二)个人及所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遴选和享受薪酬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各用人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向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报送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所有报送材料需要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彩色文件报送(每人一份)。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朱芝光,84799731(申报受理);
人才开发处 李强,88139039(政策咨询);
就业服务中心 王鑫,88139060(业务经办)。
附件:
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评审工作方案
2. 2020年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名单汇总表(高新区)
3.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表
4.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情况一览表
5.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材料目录
6. 2021年度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7.大连市已享受薪酬补贴的全职引进紧缺人才2021年度考核名单
8.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年度考核表
9. 2021年度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考核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
10.大连市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申报人填报说明
高新区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评审工作方案.docx
附件2:2020年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名单汇总表(高新区).xls
附件3:申报表.docx
附件4:一览表.xlsx
附件5:目录.docx
附件6:遴选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7:考核名单.xlsx
附件8:考核表.docx
附件9:考核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10: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