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22]37号)及《关于开展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申报相关事宜的通知》(辽制办发[2022]1号),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参评选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参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驻连中(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推动大连振兴发展过程中,一是准备开展的制度性创新选题;二是2021年以来已经形成成果的制度性创新选题。
(二)申报数量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梳理制度性创新成果选题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不超过3项,选题较多的单位适情可拓宽1-2项;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可通过指定渠道推荐需进行制度性创新的选题。全市报送省参评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共计10项。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填写《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选题申报汇总表》《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选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此外,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可推荐需要进行制度性创新改革的选题,并填写《辽宁省制度性创新选题推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申报时间
鉴于省参评时间紧迫,选题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申报及推荐材料均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选题方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到“三个聚焦”,紧紧围绕十大重点方向,突出选题的独创性、代表性、基础性和系统集成性,全方位展现大连全面深化改革、实施重大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
(二)深入落实申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找准“小切口”,精准谋划申报选题,明确制度创新要解决什么问题,取得什么效果,切忌将一般性创新、工作总结当作制度性创新选择题申报。申报材料内容要保证真性,背景明确具体、内容实事求是、创新点清晰鲜明、实践成效突出,语言精炼准确。
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84797021
电子邮箱:dlgxqwc@163.com
附件1.《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选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选题申报表》(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专用).docx
附件3.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推荐表.docx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9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22]37号)及《关于开展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申报相关事宜的通知》(辽制办发[2022]1号),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参评选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参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驻连中(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推动大连振兴发展过程中,一是准备开展的制度性创新选题;二是2021年以来已经形成成果的制度性创新选题。
(二)申报数量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梳理制度性创新成果选题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不超过3项,选题较多的单位适情可拓宽1-2项;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可通过指定渠道推荐需进行制度性创新的选题。全市报送省参评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共计10项。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填写《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选题申报汇总表》《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选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此外,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可推荐需要进行制度性创新改革的选题,并填写《辽宁省制度性创新选题推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申报时间
鉴于省参评时间紧迫,选题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申报及推荐材料均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选题方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到“三个聚焦”,紧紧围绕十大重点方向,突出选题的独创性、代表性、基础性和系统集成性,全方位展现大连全面深化改革、实施重大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
(二)深入落实申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找准“小切口”,精准谋划申报选题,明确制度创新要解决什么问题,取得什么效果,切忌将一般性创新、工作总结当作制度性创新选择题申报。申报材料内容要保证真性,背景明确具体、内容实事求是、创新点清晰鲜明、实践成效突出,语言精炼准确。
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84797021
电子邮箱:dlgxqwc@163.com
附件1.《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选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选题申报表》(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专用).docx
附件3.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推荐表.docx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