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小微企业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考核及2023年度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材料
(一)已备案服务机构
请已备案的服务机构填报《大连高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年度绩效报告表》(详见附件1),并更新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文件名称请命名为“2022年度绩效考核+机构名称”,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上报。
(二)新备案服务机构
1.《大连高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营业场所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反映机构信誉和在行业内影响、地位的证明材料(例如∶荣誉证书、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5.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资质证书等。(其中1-3为必须项,4-5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
文件名称请命名为“2023年度新备案+机构名称”,材料加盖公章后,所有材料整体扫描为PDF文件上报。
二、具体要求
请各机构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PDF文件发送至 gxq_lvluyao@dl.gov.cn,请在截止日期内提交资料,不上报年度绩效报告表或材料不合格的,不纳入备案名单。
提交资料后请扫码填报接龙,方便后续对接。
三、官网公示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根据企业提交材料情况择优确定创新券服务机构备案名单,复审通过的服务机构纳入2022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新备案服务机构纳入2023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
联系电话:0411-84820326
2023年1月3日
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小微企业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考核及2023年度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材料
(一)已备案服务机构
请已备案的服务机构填报《大连高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年度绩效报告表》(详见附件1),并更新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文件名称请命名为“2022年度绩效考核+机构名称”,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上报。
(二)新备案服务机构
1.《大连高新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营业场所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反映机构信誉和在行业内影响、地位的证明材料(例如∶荣誉证书、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5.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资质证书等。(其中1-3为必须项,4-5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
文件名称请命名为“2023年度新备案+机构名称”,材料加盖公章后,所有材料整体扫描为PDF文件上报。
二、具体要求
请各机构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PDF文件发送至 gxq_lvluyao@dl.gov.cn,请在截止日期内提交资料,不上报年度绩效报告表或材料不合格的,不纳入备案名单。
提交资料后请扫码填报接龙,方便后续对接。
三、官网公示
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根据企业提交材料情况择优确定创新券服务机构备案名单,复审通过的服务机构纳入2022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新备案服务机构纳入2023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单。
联系电话:0411-84820326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