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更好地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现将开展政府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连高新区行政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农村职业教育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等,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
二、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三、认定程序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上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党群工作部完成审核后,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对拟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并与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
四、受理机构
大连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五、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受理申请,2023年1月16日截止。
六、申报地点
大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12号窗口
联系人:王剑 联系方式:39750679
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园区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更好地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现将开展政府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连高新区行政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农村职业教育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等,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
二、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三、认定程序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上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党群工作部完成审核后,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对拟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并与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
四、受理机构
大连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五、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受理申请,2023年1月16日截止。
六、申报地点
大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12号窗口
联系人:王剑 联系方式:39750679
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