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根据大连市发改委《关于组织2021年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2022年加氢站运营费用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发改[2023]114号),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1.1、1.2、1.3),并于2023年2月6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Word格式和PDF格式)发送至gxqjfjtzglk@163.com,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45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书豪 88149150)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月30日
园区各企业:
根据大连市发改委《关于组织2021年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2022年加氢站运营费用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发改[2023]114号),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1.1、1.2、1.3),并于2023年2月6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Word格式和PDF格式)发送至gxqjfjtzglk@163.com,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45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书豪 88149150)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月30日